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
2.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3.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
6.贯彻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10.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
11.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
13.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发展战略。
14.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15.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
16.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及布局。
17.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18.组织参加省市体育比赛和举办体育竞赛,指导并归口管理体育外事工作。
19.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2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卫计局机关内设1室5股,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综合监督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股、体育股。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8年收入决算表
3、2018年支出决算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支出总计9919343.44元,比上年增加2069738.12元,增加26.36%。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增加屯里镇、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乡镇卫生院水冲式厕所两个项目。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7966209.24元,比上年增加1812478.12元,增加29.45%。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增加屯里镇、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乡镇卫生院水冲式厕所两个项目。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6209.24元,比上年增加1812478.12元,增加29.45%;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9519896.94元,比上年增加2048610.82元,增加27.42%。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增加屯里镇、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乡镇卫生院水冲式厕所两个项目。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19896.94元,其中:基本支出2876857.94元、项目支出6643039元。
基本支出2876857.94元。比上年增加465076.82元,增加19.28%。增加的原因为:主要是退休人员烤火费、创卫办工作经费等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6643039元。比上年增加1583534元,增加31.3%。增加的原因为:主要用于屯里镇、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乡镇卫生院水冲式厕所两个项目支出增加。
2、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28488元,比上年减少19512元,减少40.65%;比年初预算减少76012元,减少72.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28488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工作等,全年接待22批,共214人;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222.80元,比上年增加115989.56元,增加30.42%,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经费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采购支出总额11699419.65元,占采购预算的99.5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3354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2.68%;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621321.65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0.79%;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4744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6.53%。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6174800元。分别是2018年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金额164400元;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项目,金额438300元;提前下达中央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金额2904400元;2018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金额660300元;2018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补助项目,金额46300元;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金额1139500元;2018年中央支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金额401600元;2018年中央支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金额138000元;提前下达中央2018年支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金额282000元。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