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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壶口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社会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
(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3)根据镇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镇规民约,构建和谐的镇村社会等。
2、发展经济职责
(1)组织制定本镇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
(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
(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3、公共服务职责
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
4、基层建设职责
(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
(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镇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
(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镇村社会文明新风。
(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壶口镇人民政府辖留村、存心、南塬、中市、南村坡、陈家岭6个行政村,1706户4995口人。镇机关内设民政所、计生所、司法所、经管站、财政所、劳动保障所、统计站、林业站等8个站所,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6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8年收入决算表
3、2018年支出决算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支出总计18473664.88元,比上年减少10449631.82元,减少36.10%。减少的原因为:我镇已完成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6929297.94元,比上年减少9431272.35元,减少57.64%。减少的原因为:我镇已完成脱贫攻坚,项目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9297.94元,比上年减少9431272.35元,减少57.64%;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11544366.94元,比上年减少1018359.47元,减少0.0%。减少原因为:我镇已完成脱贫攻坚,项目减少。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48117.94元,其中:基本支出4459707.94元、项目支出2388410元。基本支出4459707.94元,比上年增加1093997.53元,增加24.5%。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增资及人员增加,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2388410元,比上年增加194345元,增加8.14%。增加的原因为:主要用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及上年度项目工程款项支付资金增加。
2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86845.93元,比上年减少10780.27元,减少11.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8856元,减少了13572元,全年接待56批,共140人;公务用车运行费77989.93元,增加了2791.73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创卫、上级检查等工作。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8042.03元,比上年增加615556.338元,增加45.85%,增加原因为:镇工作任务加大,办公用品购置,办公费增加以及冬季取暖因响应国家要求进行了煤改气工程,造成了运行费用的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采购支出总额2346250.78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6929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3.5%;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2339.78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84.9%;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982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6%。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县财政局对我单位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再评价。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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