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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为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吉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吉县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中国共产党吉县委员会老干部局职责
1、贯彻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2、制定吉县老干部工作计划,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抓好全县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3、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组织引导老干部在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及时宣传和表彰先进;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宣传和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建设。
4、抓好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对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报、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督促检查落实。
5、负责对全县老干部服务人员的培训。
6、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吉县老干部局内设2股室,下设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2个事业部门。为关工委、老促会、老年体协、老年书画协会代理记账。
人员情况:老干部局编制13人,在职12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中国共产党吉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中国共产党吉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9年收入决算表
3、中国共产党吉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9年支出决算表
4、中国共产党吉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中国共产党吉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中国共产党吉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中国共产党吉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中国共产党吉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中国共产党吉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支出总计6182637.06元,比上年增加504154.34元,增加8.88%。增加的原因为:吉县离休费、抚恤金比去年增加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6182637.06元,比上年增加504154.34元,增加8.88%。增加的原因为:吉县离休费、抚恤金比去年增加了。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2637.06元,比上年增加504154.34元,增加8.88%;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6182637.06元,比上年增加504154.34元,增加8.88%。增加原因为:吉县离休费、抚恤金增加。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2637.06元,其中:基本支出6182637.06元、项目支出0元。
基本支出6182637.06元。比上年增加504154.34元,增加8.88%。增加的原因为:吉县离休费、抚恤金比去年增加了。
项目支出0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99元,比上年减少10001元,减少50%,减少的原因为组织事务费用减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0元,增加33.33%,增加的原因为离退休老干部活动费用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85306.71元,比上年增加472079.63元,增加8.56%,增加的原因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卫生健康类支出51935.35元,比上年增加12259.77元,增加30.9%,增加的原因为医疗保险缴费数增加。
住房保障类支出90396元,比上年增加19816元,增加28.08%,增加的原因为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其他支出5000元,与上年持平。
2、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24643元,比上年减少21275元,减少46.33%;比年初预算减少53237元,减少68.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0工作,出国(境)团组数0个,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800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临县老干部工作交流等,全年接待10批,共40人;公务用车运行费23843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到省、市参加开会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0240.81元,比上年减少144550.73元,减少16.15%,减少原因为:机关人员减少了各种相应的费用也减少了。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采购支出总额591268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268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1.88%;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00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8.12%。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等级为中级。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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