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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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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检查监督全县统计法规的实施;

2、根据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组织执行全国统计的基层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本地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3、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行业)的社会经济调查,协调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乡镇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

4、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城乡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依法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6、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负责动态监测,开展社会咨询,提供决策服务。

7、拟订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网络体系。

8、定期考核评价全县乡镇社会经济状况;参与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报批和从业资格考试等有关具体工作;管理和监督有关工作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使用。

10、负责全县社会、经济、环境监测和妇女儿童两纲监测及新农村建设监督体系建设。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统计局机关内设1室3股,分别是:办公室、社会股、经济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下设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城乡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大队、企业经济调查队、统计普查中心。

机关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11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9年收入决算表

3、2019年支出决算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支出总计2985970.75元,比上年增加287386.12元,增长10.65%。增加的原因为:增加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2979455.75元,比上年增加277038.12元,增加10.25%。增加的原因为:增加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9455.75元,比上年增加277038.12元,增加10.25%;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2985570.75元,比上年增加283153.12元,增加10.48%。增加原因为:部分在职人员普调工资,新调入一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5570.75元,其中:基本支出2353612.75元、项目支出631958元。

基本支出2353612.75元。比上年增加159246.12元,增加7.26%。增加的原因为:部分在职人员普调工资, 新调入一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631958元。比上年增加123907元,增加24.38%。增加的原因为:增加了“四经普”和统计调度指挥平台经费支出。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说明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47739.89元,比上年增加129820.11元,增加5.6%,增加的原因为:增加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618.34元,比上年增加19363.29元,增加7.61%,增加原因为单位人员及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类支出92564.52元,比上年增加12346.72元,增加15.4%,增加原因为单位调资,人员工资增加,单位医疗费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类支出162648元,比上年增加36350元,增加28.78%,增加原因为增加原因为单位调资,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其他类支出5000元,比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75%,增加主要原因为2019年新增目标责任考核奖金较上年度减少。

3、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641元,比上年减少3421元,减少67.58%;比年初预算减少13359元,减少89.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641元,主要用于四经普及城乡住户工作等,全年接待6批,共13人;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205.66元,比上年增加11361.88元,增加4.92%,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采购支出总额280010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01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等级为中级。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统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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