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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国家地质公园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保护规则,统一管理。
3、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定期报告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环境质量现状。
4、负责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界标的设置和管理。统筹指导风景名胜区整体形象的设计包装、营销活动、资源保护和对内(外)宣传;统筹指导风景名胜区文化旅游商品的开发研制工作。
5、保护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6、协助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批复的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
7、负责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
8、负责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治安的维护和各类安全预案的制定,对安全状况进行监控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环境卫生和服务业管理等工作。
9、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的规定,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对景区内的森林资源、了内地、国土资源、水资源等依法管理。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包括5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票务管理科、规划建设科、壶口景区安全监督管理科、市场营销科。
人员情况:现有在职人员16人,退休2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9年收入决算表
3、2019年支出决算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支出总计10331262.44元,比上年增加3904104.86元,增加60.74%。增加原因为:2019年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9387772.44元,比上年增加2960614.86元,增加46.06%。增加原因为:2019年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87772.44元,比上年增加2960614.86元,增加46.06%;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10331262.44元,比上年增加3904104.86元,增加60.74%,增加原因为:2019年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1262.44元,其中:基本支出2043599.99元、项目支出8287662.45元。
基本支出2043599.99元。比上年增加627872.41元,增加44.35%。增加原因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生活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增加。
项目支出8287662.45元。比上年增加4687933.45元,增加130.23%。增加原因为:2019年新增壶口景区金瀑路及管网改造项目、壶口景区金瀑街10KV884线路改迁工程。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说明支出完成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014021.07元,比上年增加3252666.73元,增加68.31%,增加原因为2019年度新增壶口景区金瀑路官网改造及景区道路扩展和旅客中心建设项目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093.1元,比上年增加38484.74元,增加28.38%,增加原因为单位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类支出57473.27元,比上年增加15299.39元,增加36.28%,增加原因为单位调资,人员工资增加,单位医疗费支出增加。
节能环保类支出1856310元,比上年增加1856310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为:2019年新增壶口景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资金。
城乡社区类支出12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000万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为2019年新增景区街道店面改造、人行道项目资金。
住房保障类支出99750元,比上年增加23430元,增加30.7%,增加原因为增加原因为单位调资,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其他类支出9615元,比上年增加9675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为2019年新增目标责任考核奖金。
2、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比上年减少4040元,减少100%;比年初预算减少49000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9329.36元,比上年增加416434.52元,增加129%,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工资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采购支出总额7729155.74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29155.74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结果为中级。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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