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
2、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参与政府相关的经济活动,广泛联系各地工商界人士,开展民间外交,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吉县工商业联合会共有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9年收入决算表
3、2019年支出决算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支出总计446288.84元,比上年增加72688.84元,增加19.46%。增加1名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446288.84元,比上年增加72688.84元,增加19.46%。增加1名财政供养人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288.84元,比上年增加72688.84元,增加19.46%;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性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446288.84元,比上年增加72688.84元,增加19.46%。增加原因为:本单位增加1名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增加。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288.84元,其中:基本支出446288.84元、项目支出0元。
基本支出446288.84元。比上年增加72688.84元,增加19.46%。增加的原因为:主要是本单位增加1名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等支出。
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说明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899.78元,比上年增加51446.7元,增加17.07%,增加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增加,福利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745.42元,比上年增加10069.06元,增加26.03%,增加原因为新增1人工资,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类支出15851.64元,比上年增加3886.56元,增加32.48%,增加原因为单位新增1人工资,单位调资,人员工资增加,单位医疗费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类支出27792元,比上年增加6312元,增加29.39%,增加原因为单位新增1人工资,单位调资,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其他类支出1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元,增加100%,增加主要原因为2019年新增目标责任考核奖金。
2、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1390元,比上年减少3300元,减少70.36%;比年初预算减少13610元,减少90.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39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工作等,全年接待2批,共11人;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647.12元,比上年增加3049.04元,增加3.74%,增加原因为:单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1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采购支出总额16438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38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