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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法规;编制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研究拟定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编制、评估申报、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落实年度扶贫开发计划,指导扶贫项目实施。
3、协调指导全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组织全县机关干部定点扶贫工作;承办全县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性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和统计监测,指导全县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负责引进外资扶贫项目并组织实施。
5、负责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为:综合股、项目股、规划宣传股(驻村帮扶)。
包括1下属事业机构为:吉县扶贫开发中心。
人员情况: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现有行政工作人员6名。吉县扶贫开发中心核定编制10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10名。离退休人员6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20年收入决算表
3、2020年支出决算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支出总计49286208.78元,比上年增加12177655.74元,增加32.82%。增加的原因为:上级部门增加了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48822611.65元,比上年增加11714058.61元,增加31.57%。增加的原因为:上级部门增加了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22611.65元,比上年增加11714058.61元,增加31.57%;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47444991.54元,比上年增加10800035.63元,增加29.47%。增加上级部门增加了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44991.54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303.52元、项目支出45843688.02元。
基本支出1601303.52元。比上年增加175437元,增加13.3%。增加原因为:主要是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45843688.02元。比上年增加10624598.63元,增加30.17%。增加的原因为: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有关项目支出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完成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641.16元,比上年增加21157.56元,增加14.54%,增加的原因的为:机关工作人员缴纳保险基数变大,财政补助部分增加。
(2)卫生健康类支出55630.68元,比上年增加7455.66元,增加15.48%,增加的原因的为:机关工作人员缴纳保险基数变大,财政补助部分增加。
(3)农林水类支出47099215.7元,比上年增加10772134.41元,增加29.62%,增加的原因的为:上级部门增加了专项资金的投入。
(4)住房保障类支出93504元,比上年增加9288元,增加11.03%,增加的原因的为机关工作人员缴纳保险基数变大,财政补助部分增加。
(5)其他支出30000元,比上年减少10000元,减少25%,减少的原因的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项目内容和减少支出项目。
2、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3、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3400元,比上年增加3400元,增加100%,比年初预算少8362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有督导检查,公务接待费有列支。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3400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工作公务接待等,全年接待3批,共17人;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480.24元,比上年减少43777.9元,减少16.5%,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压减机关运转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采购支出总额30763013.58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3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03%;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744480.08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9.94%;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03.5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03%。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县财政局对我办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涉及金额30744480元,分别是贫困村巩固提升项目、教育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评价结果等级为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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