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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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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省、市水利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县水利工作统一监督管理。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区域、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水利影响评价审查审批;审核城区总体规划中的水利保护内容。

3、组织开展全县水利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水利违法行为;指导全县水利依法行政;负责全县水利监察。

4、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县水利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监督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区域的重大水利问题。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5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农水股、水保股、管理股、供排水、办公室。

人员情况:机关在职人员23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

22020年收入决算表

32020年支出决算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支出总计81966769.44,比上年增加5129675.89增加6.68%。增加的原因为: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76788201.75,比上年增加10503290.22增加15.8%。增加的原因为: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88201.75,比上年增加10503290.22增加15.8%;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其他收入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80270121.44元,比上年增加8458868.79元,增加11.8%。增加原因为: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增加。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29721.44元,其中:基本支出3884324.75元、项目支出76045396.69元。

基本支出3884324.75元。比上年减少1061423.95减少21.5%。减少的原因为: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76045396.69元。比上年增加9416842.74,增14.13%。增加的原因为: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淤地坝除险加固等项目支出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完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915.48元,比上年减少60121.28元,减少12.3%,减少的原因为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109604.04元,比上年减少2609.01元,减少2.3%,减少的原因为:人员增减变动

农林水支出79107067.92元,比上年增加8858297.08元,增加12.6%,增加的原因为:上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184584元,比上年减少14098元,减少7.09%,减少的原因为:住房公积金减少。

2、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400元,比上年增加102850,增加43.3%。增加的原因为:主要用于水库移民扶助项目支出增加

3、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28371.87,比上年增加2339.87增加8.99,比年初预算减少114128.13元,减少80.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0“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主要用于0工作,出国(境)团组数0个,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17420,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等,全年接待21批,共95公务用车运行费10951.87,公务用车购置0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0612.99元,比上年减少411002.57元,减少22.8%,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要求,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采购支出总额33745642.49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05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3%;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308637.49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8.7%;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600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3%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县财政局对我局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涉及金额2280万元,分别是固沟保塬,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评价结果等级为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水利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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