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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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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法规,向农民群众和社会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方案,编制近中远期发展规划;

2、负责立项前的调查准备、建立项目库、确定推荐项目和组织评估论证等;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和检查验收、落实工程主体管护等;

3、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主导产业的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应用。负责支持、扶持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当地主导产业发展;

4、监督管理和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负责组织引进县外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的管理方案;

5、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统计、文档及信息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4个职能股室,分别为:综合股、产业化发展项目股、土地治理项目股、计划财务股。

人员情况:财政拨款事业编制7名,现有主任1名(正科级),副科级人员2名,科员2名,公益岗人员1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20年收入决算表

3、2020年支出决算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支出总计461811.92元,比上年减少820233.96元,减少63.98%。减少的原因为:高标准农田项目金额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461811.92元,比上年减少270233.96元,减少36.91%。减少的原因为:高标准农田项目金额的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811.92元,比上年减少270233.96元,减少36.91%;上级补助收入0;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461811.92元,比上年减少820233.96元,减少63.98%。减少原因为:高标准农田项目金额的减少。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811.92元,其中:基本支出461811.92元、项目支出0元。

基本支出461811.92元。比上年减少171233.96元,减少27.05%。减少的原因为: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减少。

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减649000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为: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支出减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元,比上年减少517096.78元,减少99.54%,减少的原因的为:本单位功能科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64元,比上年减少15291.09元,减少26.99%,减少的原因的为:人员的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17865.48元,比上年减少3327.53元,减少15.70%,减少的原因的为:人员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0元,比上年减少99000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的为:高标准农田项目金额的减少。

农林水支出370134.44元,比上年减少179865.56元,减少32.70%,减少的原因的为:高标准农田项目金额的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30048元,比上年减少5653元,减少15.83%,减少的原因的为:人员调整。

2、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比上年减少99000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为: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支出减少。

3、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比上年减少25567元,减少100%;和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4700元, 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出国(境)团组数0,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采购支出总额20090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9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县财政局对我局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再评价。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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