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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2、组织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实施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农业领域的高
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内设7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科技教育和市场信息化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种植养殖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政策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本部门下属10个事业机构,分别为:吉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农业种子站、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管理中心、土壤肥料工作站、农村合同管理站、农村财务管理站、农作物良种场。
人员情况:机关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55人。在职人员45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35人。退休人员55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20年收入决算表
3、2020年支出决算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支出总计50,766,893.23元,比上年减少13,950,855.14 元,减少21.56%。减少的原因为:2020年减少耕地地力保护补助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49,588,144.78元,比上年或减少7,487,434.89 元,减少13.12%。减少的原因为:2020年减少耕地地力保护补助项目。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88,144.78元,比上年减少7,487,434.89元,减少13.12%;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43,659,294.23元,比上年减少19,186,280.12元,减少30.53%。原因为:2020年减少耕地地力保护补助项目。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59,294.23元,其中:基本支出6,319,054.02元、项目支出37,340,240.21元。
基本支出6,319,054.02元。比上年增加918,507.53 元,增加17.01%。增加的原因为: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37,340,240.21元。比上年或减少19,570,245.65 元,减少34.39%。减少的原因为:2020年减少耕地地力保护补助项目。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完成情况。
1、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0元,比上年增加6,400元,增加的原因为:2020年追加了《治国论政》第三卷的预算6400元;科学技术支出0元,48,284.00元,比上年减少48,284.00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的为:本年度无科学技术支出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046.63元,比上年增加137,114.53元,增加19.21%,增加的原因的为:因机构改革,我单位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215,676.86元,比上年增加19,897.66 元,增加10.16%,增加的原因的为:机构改革,我单位人员增加,行政单位医疗费增加;农林水支出4,872,879.53元,比上年增加757,691.34 元,增加18.41%,增加的原因的为:财政对农业投入加大,增加了农业生产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63,051.00元,比上年增加17,404.00 元,增加5.04%,增加的原因的为:因机构改革,我单位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其他支出10,000元,比上年减少20,000元,减少66.67%,减少的原因的为:2020年此支出功能分类中安排的经费比2019年减少了20,000元。
2、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3、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56,333.52元,比上年减少44,084.33 元,减少43.09%;比年初预算减少53,666.48 元,减少48.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等,全年接待8批,共62人;公务用车运行费46,333.52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农业行政执法、科技入户培训、农产品检测抽样工作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6,705.73元,比上年增加212,092.60 元,增加30.98%,增加原因为:为了贯彻落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做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基层工作较多,相应的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采购支出总额22,106,406.30元,占采购预算的1099.8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94.0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06%;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899,396.3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9.06%;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616.0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88%。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县财政局对我局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涉及金额2663元,分别是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评价结果等级为均为“良”。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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