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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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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全县农机常规作业的管理与服务、农机新机具与新技术推广、各种农业机械的上户挂牌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办证以及农机产品质量鉴定等工作,农机监理和产品质量鉴定具有行政执法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属财政全额预算正科级事业单位,全称是:“吉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下属大型农机站;农机修造厂、农机公司两个企业单位。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

22020年收入决算表

32020年支出决算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支出总计3058610.76,比上年减少34889.24减少0.01%。减少的原因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减少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2911510.76,比上年减少164868.64减少0.05%。减少的原因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1510.76,比上年减少164868.64减少0.05%;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3058610.76元,比上年减少34889.24元,减少0.01%。减少原因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减少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8610.76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510.76元、项目支出1300100元。

基本支出1758510.76元。比上年增加37311.36,增加0.02%。增加的原因为:主要是工资普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支出。

项目支出1300100元。比上年减少55080减少0.04%。减少原因为: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减少支出减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完成情况。

农林水支出2733467.16元,比上年减少27853.49元,减少1%,减少的原因的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减少。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3922.72元,比上年减少6173.64元,减少2.9%,减少原因是其他人员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44500.68元,比上年2354.01元,减少5%,减少原因是其他人员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76296元,比上年增加1068元,增加1.4%,增加原因是工资基数提高。

2、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3、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5190,比上年减少1756减少26%;比年初预算减少11200减少2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20“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出国(境)团组数0个,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5190,主要用于检查工作等,全年接待8批,共35公务用车运行费0,公务用车购置0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采购支出总额0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县财政局对我局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再评价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需要说明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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