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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烤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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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主要职责是为特色产业烤烟生产提供指导管理技术服务,承担全县烟叶的种植、管理,服务、收购、调拨等工作,组织烟农生产,加强各生产环节的技术培训。

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8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技术股、营销股、林雨烟叶收购站、兰家河烟叶收购站、柏山寺烟叶收购站、中垛烟叶收购站。   

人员情况:在职人员5人,自收自支84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

22020年收入决算表

32020年支出决算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支出总计1211173.95,比上年增加13864.14,增加1.15%。增加的原因为:工资普调,缴费基数增加。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1211173.95,比上年增加13864.14,增加1.15%。增加的原因为:工资普调,缴费基数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173.95,比上年增加13864.14,增加1.15%;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其他收入0元。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1211173.95元,比上年增加13864.14元,增加1.15%,增加原因为:工资普调,缴费基数增加。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1173.95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173.95元、项目支出0元。

基本支出1211173.95元。比上年增加13864.14,增加1.15%。增加的原因为: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增加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增加。

项目支出0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完成情况。

社会保障支出135770.01元,比上年增加27983.91元,增加25.9%,增加的原因为:工资普调,缴费基数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24816.12元,比上年增加475.41元,增加1.9%,增加原因:工资普调,缴费基数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41820元,比上年增加312元,增加0.75%,增加原因:工资普调,缴费基数增加。

农林水支出1008767.82元,比上年减少14907.18元,减少1.45%,减少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调整。

2、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3、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与上年持平,年初预算减少33800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20“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出国(境)团组数0个,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0,公务用车运行费0,公务用车购置0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县财政局对我局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再评价。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烤烟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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