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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柏山寺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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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综合设置4个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党群服务中心。

人员情况:机关在职人员31人,退休8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2020年收入支出决算

22020年收入决算表

32020年支出决算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8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支出总计22020001.72,比上年增加2720389.7,增加14.1%。增加的原因为:增加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地质灾害防治,以工代赈农田水利建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21667001.72,比上年增加2856203.7,增加15.18%。增加的原因为:增加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地质灾害防治,以工代赈农田水利建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67001.72,比上年增加2856203.7,增加15.18%;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其他收入0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21329121.72元,比上年增加2382509.7元,增加12.57%。增加原因为:增加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地质灾害防治,以工代赈农田水利建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68801.72元,其中:基本支出6420631.72元、项目支出13048170元。

基本支出6420631.72元。比上年增加600843.7,增加10.32%。增加的原因为:主要是扶贫专项普查经费、新冠疫情防治经费、工作人员乡镇补贴、扶贫驻村干部补助等支出。

项目支出13048170元。比上年减少78654减少0.6%。减少的原因为:主要减少三基建设项目支出。

1、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完成情况。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4289.46元,比上年增加419583.13元,增加11.26%,增加的原因为:主要是扶贫专项普查经费、工作人员乡镇补贴、扶贫驻村干部补助等支出。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060.1元,比上年减少25298.72元,减少6.8%,减少的原因为自然灾害救助划转到224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10类卫生健康支出234875.16元,比上年增加34650.29,增加17.3%。增加的原因为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新冠疫情防治经费。

213类农林水支出5354883元,比上年增加138959,增加2.66%。增加的原因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20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50800元,比上年减少120800元,减少2.53%,减少的原因为上年的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市级配套项目资金划到212类城乡社区支出科目。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23934元,比上年减少3424元,减少1.5%,减少的原因为人员调动致使住房公积金减少。

224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12960 元,比上年增加2157160,增加91.57%。增加的原因为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及自然灾害救助救济。

2、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0320元,比上年减少48320减少2.53%。减少的原因为: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市级配套项目支出。

3、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73558.77,比上年减少38082.98减少34.11%;比年初预算减少59941.23减少4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20“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11645,主要用于工作检查、调研、勘测来客接待,全年接待87批,共361公务用车运行费61913.77,公务用车购置0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到各村下乡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保险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5070.44元,比上年增加434311.96元,增加19.29%,增加的原因为:帮扶单位扶贫驻村补助,扶贫专项普查经费、工作人员乡镇补贴等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村下乡等业务所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采购支出总额1656400元,占采购预算的92.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0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66%;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480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0.84%;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600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8.49%

(八)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乡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县财政局对我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涉及金额100万元,主要是以工代赈黑秀村农田水利灌溉工程项目,评价结果等级为优

(九)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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