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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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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土地收购、收回、置换、储备及开发整理、利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负责土地储备中的协议洽谈、费用测算。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隶属于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3162.41万元、支出总计23162.4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4837.1万元,增加178.22%,支出总计增加14837.1万元,增加178.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返还山西宏源沿黄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征地预存款、屯里镇太度村乡村振兴项目征地费用、小府城中村改造部分附着物补偿款、桥南药材公司片区改造项目、回购乡宁县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安置等拆迁补偿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316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62.41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316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万元,占比1%;项目支出23157.44万元,占比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162.41万元、支出总计23162.4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4837.1万元,增加178.2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4837.1万元,增加178.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返还山西宏源沿黄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征地预存款、屯里镇太度村乡村振兴项目征地费用、小府城中村改造部分附着物补偿款、桥南药材公司片区改造项目、回购乡宁县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安置等拆迁补偿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5%。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27.76万元,减少9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拆迁补偿项目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占比0%,公用经费475.97万元,占比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5.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交通运输支出471万元,占比98.9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97万元,占比1.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47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9.4%。其中:

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71万元,用于吉县县道X591公路改造工程。较2020年决算增加4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吉县县道X591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用于单位运转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87.23万元,减少94.6%,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包括金晟测绘公司测量费用、返还临汾宏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障金等,本年度无该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和劳务费等支出。

基本支出4.97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减少0.6%。减少的原因为:本年度差旅费、维修费减少。

项目支出471万元。比上年减少5627.73万元,减少92.28%。减少的原因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拆迁补偿项目支出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0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持平。

1、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持平;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86.44万元,比上年增加20464.86万元,增加921.18%,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增加返还山西宏源沿黄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征地预存款、屯里镇太度村乡村振兴项目征地费用、小府城中村改造部分附着物补偿款、桥南药材公司片区改造项目、回购乡宁县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安置等拆迁补偿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占采购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3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县财政局未对我局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

我单位未组织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我单位未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产业集聚区制药厂征收地面附着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52.02 万元,执行数为 52.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预算执行率为100%;二是产出情况及分析:项目目标值和业绩值基本一致;三是效益情况及分析:通过该项目县城建设规划得到进一步改善;满意度情况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群众反映良好,满意度达到100%,未发现项目存在问题(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2)。

吉县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补偿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63万元,执行数为85.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预算执行率为100%;二是产出情况及分析:项目目标值和业绩值基本一致;三是质量情况及分析:质量符合率达到100%;满意度情况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群众反映良好。未发现项目存在问题(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2)。

车城乡桑村污水处理征地项目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3万元,执行数为8.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预算执行率为100%;二是产出情况及分析:项目目标值和业绩值基本一致,完成质量良好,达到100%;三是效益情况及分析:通过该项目实施农村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乡村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满意度情况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群众反映良好。未发现项目存在问题(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2)。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组织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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