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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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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制定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3、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然资源局机关内设1室4股,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矿管地勘股、法规监察股;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在职人员44人,退休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591.04万元、支出总计2591.0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29.81万元,增加32.11%,支出总计增加629.81万元,增加32.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耕地开垦费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前期工作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22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7.61万元,占比85.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比0%;事业收入0元,占比0%;经营收入0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比0%;其他收入0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59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01万元,占比19.68%;项目支出2081.03万元,占比80.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91.04万元、支出总计2591.0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21.49万元,增加46.4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821.49万元,增加46.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耕地开垦费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9.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94%。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4.75万元,增加16.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柏山寺乡中学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费用等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51.89万元,占比34.24%,公用经费868.04万元,占比65.7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9.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5万元,占4.40%;卫生健康(支出20.02万元,占1.5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90.95万元,占75.08%;住房保障支出33.67万元,占2.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6.04万元,占16.37%;其他支出1.1万元,占0.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52.66万元,支出决算131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8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54.41万元,支出决算5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7%,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和职业年金做实个人账户。较2020年决算增加2.9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规划中心四人划转至本单位,10月份调走一人,总体较上年增加三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0.14万元,支出决算2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2.31万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规划中心四人划转至本单位,10月份调走一人,总体较上年增加三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670.32万元,支出决算99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3%,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经费、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经费、耕地开发项目等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29.89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规划中心四人划转至本单位,10月份调走一人,总体较上年增加三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33.9万元,支出决算3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3.69万元,增长12.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规划中心四人划转至本单位,10月份调走一人,总体较上年增加三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73.89万元,支出决算21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38%,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费用、柏山寺乡中学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费用等项目。较2020年决算增加141.23万元,增长188.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费用。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1万元,用于目标责任考核奖金。较2020年决算增加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目标责任考核奖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0.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9.2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60.7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基本支出510.01万元。比上年增加81.91万元,增加19.13%。增加的原因为: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809.92万元。比上年增加102.84万元,增加14.54%。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增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耕地开发项目和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划定项目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万元,支出决算5.93万元,完成预算的46.33%,比2020年增加4.09万元,220.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5.93万元,比上年增加4.09万元,增加220.54%;比年初预算减少6.87万元,减少53.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1、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68万元,比上年增加1.68万元,增加100%;比年初预算减少5.32万元,减少76%。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检查活动较多,相应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3、公务用车运行费4.25万元,比上年增加2.41万元,增130.09%;比年初预算减少1.54万元,减少26.55%。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于执法、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等支出增加;

4、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等,全年接待12批,共79人;公务用车运行费4.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执法、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1.11万元,比上年增加1243.04万元,增加4428.36%。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增加耕地开垦费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2万元,比2020年增加23.24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4.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因公下乡检查等工作;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3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县财政局未对我局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

我单位未组织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我单位未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 是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是产出情况及分析:项目目标值和业绩值基本一致;三是效益情况及分析:通过该项目实施土地项目备案信息准确率得到进一步改善;满意度情况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群众反映良好。未发现项目存在问题(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5万元,执行数为 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预算执行率为100%;二是产出情况及分析:项目各项产出指标目标值与业绩值一致;三是效益情况及分析:通过监测员,每一个隐患点有效避免了地质灾害人员财产损失;满意度情况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群众反映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为:管理制度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管理制度,培训监测员地灾防范意识及避让措施(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7 万元,执行数为 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预算执行率为100%;二是产出情况及分析:项目目标值和业绩值基本一致;三是效益情况及分析:通过该项目实施对全县违法占地进行实地测量,数据入库合格率达到了上级部门认可;满意度情况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群众反映良好。未发现项目存在问题(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组织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山西省临汾市吉县自然资源局决算数据(.xls

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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