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2021年

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2-10-27
【字体:

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监督检查下属企业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拟定各下属企业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年度收支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各项收入;组织实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进行资本金权属界定,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组织所属企业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本系统财务报表的收集、上报等工作。

2、负责拟定本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值守、事故信息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3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审股、生技股。

人员情况: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6.54万元、支出总计56.5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63万元,增长18.01%,支出总计增加8.63万元,增长18.01%。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房屋维修、出租评估费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6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7万元,占比92.62%;项目支出4.17万元,占比7.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54万元、支出总计56.5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8.63万元,增长18.0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56.54万元,增长18.01%。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房屋维修、出租评估费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3万元,增长18.01%。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房屋维修、出租评估费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7.54万元,占比66.40%,公用经费19万元,占比33.6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万元,占10.81%;卫生健康(支出1.26万元,占2.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47.03万元,占83.18%;住房保障支出2.14万元,占3.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54.21万元,支出决算5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6.28万元,支出决算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2.27万元,下降27.09%,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包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单位部分支出,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65万元,支出决算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6%,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42.58万元,支出决算4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5%,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转经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0.56万元,增长28.96%,主要原因2021年增加了办公经费及房屋维修、出租评估费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3.17万元,支出决算2.14万元成年初预算的67.51%,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5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8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

基本支出52.37万元。比上年增加4.46万元,增加9.31%。增加的原因为: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4.17万元。比上年增加4.17万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为:主要用于2021年增加了房屋维修、出租评估费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9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比年初预算减少0.9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为: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

1、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比年初预算减少0.9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为: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持平;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与年初预算持平;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预算资金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县财政局未对我单位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

我单位未组织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我单位未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房屋维修、出租评估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7万元,执行数为 4.17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延长了办公用房使用年限;二是维修竣工及时,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组织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吉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公开表.XLS

附件2:房屋维修、出租评估等费用自评表.xls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