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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县直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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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县直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吉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吉财字〔2016〕26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县直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概况

县直工委内设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业务。行政编制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机关在职人员4人。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县直工委主要承担县直党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设、理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协调考评等工作职能。

1、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领导县直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议。

3、指导和组织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

4、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依照有关规定,按照权限限定,决定或取消及案件党员的处分。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6、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7、协调指导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算收支分析

2016年收入安排547307.74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547307.74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547307.74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45684.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622.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元,项目支出50000元,其中项目Ⅰ类500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8000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000元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8000元,比2015年公务接待费8000元持平,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元,2015年公务车辆维护费0元。较2015年三公经费无变动


附件1:

吉县县直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


附件2:

吉县县直工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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