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吉县财政局《关于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吉财字〔2016〕26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中共吉县城镇社区工作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中共吉县城镇社区工作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12月,是县委的派出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下与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机关在职人员三人。全县共设六个社区(东关、西关、桥南、小府、祖师庙、学背后),共分31个网格。六个社区共有工作人员87人,每个社区设书记一人、主任一人、副主任2人、委员2人、网格员2—6人,社工人员4人。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贯彻落实;具体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全县社区居民委员会党的建设,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检工作、统战工作、群众工作等。
(二)支持和保证基层组织和社区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职权;做好城镇居民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城镇居民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负责综合治理,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四)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算收支分析
2016年收入安排1047292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047292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1047292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729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6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元,项目支出870000元,其中项目Ⅰ类60000元,项目Ⅲ类600000元,项目Ⅳ类2100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28000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9000元减少1000元,减少3.44%,其中:公务接待费28000元,比2015年公务接待费29000元减少1000元,减少3.44%,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元,2015年公务车辆维护费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预算支出比上年预算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