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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屯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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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屯里镇人民政府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8个职能股室,分别为: 民政所、统计站、计生站、司法所、林业站、经管站、劳动所、财政所  

人员情况:机关在职人员3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屯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屯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屯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屯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屯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屯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屯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屯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屯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屯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基本情况

2017年预算在职人员32人,与2016年预算在职32人员相比持平 。

2017年收入安排3540641.21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540641.21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3540641.21元,其中:基本支出3038841.21元,与2016年预算数2595325.38元相比,增加443515.83元,增长17.09%;项目支出500000元,与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500000元,相比持平。

(二)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原因: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比例从10%增加到11%,增加工会经费。

(三)项目支出变动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为500000元,相比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500000元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费200000元,与2016年200000元相比持平。

2、项目2专项经费200000元,与2016年相比持平。

3、项目3后勤服务运行经费100000元,与2016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59800元,比2016年预算数16万元减少0.02万元,减少0.13%。其中:2016、2017年度,两年均没有安排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为39800元,比2016年预算40000元减少200元,为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严从紧管控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20000元,与2016年度预算120000元持平,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两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580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5800元,原因是:物价上涨,费用增加。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2部,原值合计158430元。

2.房屋情况:截止2016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350平方米,原值合计566000元。

(三) 其他事项

2017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屯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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