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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参与全县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规章草案;拟定全县国土资源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和保护地质环境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和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规划的执行情况。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县级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省、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国土局机关内设1室4股,分别是:办公室、地籍用地股、规划耕保股、矿管地环股、监察宣教股;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机关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吉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吉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吉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吉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吉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吉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吉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吉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吉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吉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预算在职人员40人,与2018年预算在职39人员相比,增加1人,原因为:2018年度新招考两人,退休一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安排32136626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2136626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32136626元,其中:基本支出4183866元,与2018年预算数 3843669.52元相比,增加340196.48元,增长8.85 %;项目支出27952760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3898000 元,相比增加24054760元,增长617 %。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4183866元,与2018年预算数3843669.52元相比,增加340196.48元,增长8.85 %。原因为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增资;增人增资。
2、项目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27952760元,相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3898000元增加24054760元。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一类 150000元,与2018年150000元相比持平。
2、项目二类包括6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40960元,与2018年3748000元相比增加5392960元,增加143.88%。包括:
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补助241000元,与2018年持平;
聘请地质灾害专家工资30000元,与2018年持平;
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经费180000元,与2018年持平;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经费270000元,与2018年持平;
执法监察大队工作经费27000元,与2018年持平。
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经费1000000元,为2019年新增项目;
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县级配套7392960元,与2018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县级配套3000000元相比,增加4392960元,原因为2018年新增县级配套300户,按政策要求,县级配套10%。
3、项目四类包括2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82400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79400元。新增原因为:上级财政部门提前下达项目资金,具体包括:
提前下达2019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省级配套18482400元; 提前下达2019年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省级179400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国土资源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2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120000持平。其中:2018、2019年度,两年均没有安排出国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为60000元,比2018年预算60000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与2018年度预算60000元持平,两年均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50000元,2018年预算150000元,相比较无变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 年国土资源局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包括:地质灾害防治项目3个,自然资源调查项目3个,国土整治项目1个
2.绩效目标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有:(1)农村地质灾害搬迁项目县级配套(2)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经费项目
(1)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县级配套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587.5360万元
项目概况:上级下达我县2019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任务306户,资金每户120800,省市县个人按照50:20:20:10的比例配套,目前为止省级资金7392960元已经到位,县级配套资金18482400已到位。任务分解:吉昌镇181户、壶口镇10户、柏山寺70户、车城乡10户、东城乡10户、屯里镇25户。
年度目标:2019年3月底确定到户,4月底全面开工建设,10月底完成治理搬迁工作,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306户从地质灾害危险区搬离。
(2)第三次国土调查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5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西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晋政发【2018】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吉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覆盖全县1779.68平方公里,项目预算费用为515万元。
年度目标:(1)至2019年5月前,全面完成全省各县级的国土调查工作及省级检察工作;(2)至2019年8月底前配合完成调查成果的全面检查;(3)至2019年12月底前初步完成省级数据入库工作。
六、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1部,原值合计216711元。
2.房屋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0平方米,原值合计0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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