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预算 > 2019年

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03-28
【字体: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全县治超工作计划和任务。

2、负责全县治超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

3、负责全县治超执法工作人员及源头单位相关人员的治超培训工作。

4、负责全县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5、负责监督检查各治超成员单位的治超工作。

6、负责全县治超文件、报表、资料的汇总上报和下发。

7、完成县政府、治超领导组和上级治超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人员情况:治超办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管理人员2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预算在职人员3人,与2018年预算在职3人员相比持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安排415768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95768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 415768元,其中:基本支出294968元,与2018年预算数276540.70元相比,增加18427.3元,增长6.66%;项目支出120800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40800元,相比减少20000元,减少14.2%。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294968元,与2018年预算数276540.70元相比,增加18427.3元,增长6.66%。系在职人员工资普调和基本工资调标的原因。

2、项目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20800 元,相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 140800元,减少20000元,减少14.2% 。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费0元,与2018年相比持平。

2、2019年治超监测平台网络费10080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3、项目3类2019年20000元,比上年减少20000元,系超限超载车辆减少,重教育,轻罚款的原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2019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9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90000万元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30000元,比2018年预算30000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与2018年度预算60000元持平,两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 年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包括:治超监测平台网络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8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有1项目,例如:治超监测平台网络费。

项目名称:治超监测平台网络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800元

项目概况:治超监测平台联网,是全省治超联网,安装不停车检测系统所必须的。

年度目标:保证治超监测平台的网络维护和正常运转.维护道路和交通安全。

六、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1部,原值合计93800元。

2.房屋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0平方米,原值合计0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吉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办公室.xls.xls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