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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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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7.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8.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9.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10.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11.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12.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吉县壶口管理局中心卫生院内设内科.外科.中医科.西药房.中药房.收费室.财务室.公共卫生科.B超室.心电图室.卫生监督室。新农合办公室,共计12个科室。下设6个卫生室,分别是中市卫生室,存心卫生室,南垣卫生室,陈家岭卫生室,留村卫生室,克难坡卫生室。

    卫生院在职人员9,无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吉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吉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吉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吉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吉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吉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吉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吉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吉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吉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预算在职人员9人,与2018年预算在职人员相比持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安排856308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856308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856308元,其中:基本支出856308元,与2018年预算数762837元相比,增加93471元,增长12.3%。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856308元,与2018年预算数762837元相比,增加93471元,增长12.3%,系在职人员工资普调和基本工资调标。

2、项目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吉县医疗集团壶口镇卫生院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6800元,比2018年预算数36800元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12000元,与2018年预算12000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4800元,与2018年度预算24800元持平,我单位两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9 年我单位无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1部,原值合计96000元。

2.房屋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460平方米,原值合计361000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吉县壶口管理局中心卫生院.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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