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及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承担县人民政府委托的任务,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供应和对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对食盐和烟花爆竹实行归口经营管理。
3、向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企业的意见和要求,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4、指导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对社员和员工的教育与培训,为供销社企业和社员提供信息服务。
5、指导供销社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与供销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供销社企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因地制宜开发多种经营的生产基地,发展专业合作社,领办农业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流通。
7、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6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审计股、统计股、业务股。
包括0个下属事业机构。
在职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吉县供销社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吉县供销社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吉县供销社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吉县供销社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吉县供销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吉县供销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吉县供销社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吉县供销社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吉县供销社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吉县供销社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预算在职人员3人,与2018年预算在职5人员相比,减少2人,原因为:调出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安排2888652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888652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2888652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652元,与2018年预算数1509734.09元相比,增加181082.09元,增长11.99%;项目支出1560000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60000元,相比增加1500000元,增长2500%。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1328652元,与2018年预算数1509734.09元相比,增加181082.09元,增长11.99%。系在职人员工资普调和基本工资调标。
2、项目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560000元,相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60000元,增加15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费60000元,与2018年60000元相比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吉县供销社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8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9000元,减少1000元,减少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8000元,比2018年预算9000元,减少1000元,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严从紧管控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2018年度预算0元持平,两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0部,原值合计0元。
2.房屋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339平方米,原值合计810000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