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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县廉租住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对全县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公用事业进行管理;负责全县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批报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监察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指导全县城镇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小城镇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主管全县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基础设施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统一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拟定全县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市政行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参与全县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管理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全县限额以上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建设工业产品的市场准入、准用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执法督查。
(六)贯彻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全县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报批。
(七)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经济定额;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全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经济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八)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定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城镇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和指导计划;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和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物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实施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
(十二)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资质审报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6个下属事业机构,分别为:质量安全技术监督站、吉县城建环卫监察大队、房产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管理中心、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
包括3个下属企业,分别为建筑设计室、自来水公司、吉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人员情况:机关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2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预算在职人员36人,与2018年预算在职35人员相比,增加1人,原因为招考录用1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安排3333419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3334190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33334190元,其中:基本支出4450168元,与2018年预算数3813859.7元相比,增加636308.3元,增长16.68%;项目支出28884022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6990427元,相比增加21893595元,增长313.19%。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4450168元,与2018年预算数3813859.7元相比,增加636308.3元,增长16.68%。系在职人员工资普调和基本工资调标,增人增资等。
2、项目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28884022元,相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6990427元增加21893595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费150000元,与2018年150000元相比持平;
2、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设计监理费500000元。
3、城乡环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9893900元。
4、房产服务中心人员工资310000。
5、保障房小区和吉州新城三个热源点冬季采暖费用1381196元。
6、吉州大道改造提升工程2545000元。
7、吉州新城污水处理站附属工程505601元。
8、垃圾场人员工资及运行费329440元。
9、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1367000元。
10、十里河小区廉租房室外及室内装修安装工程273727元。
11、退伍军人养老保险98218元。
12、污水处理厂2#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购安工程458940元。
13、新城路网挡墙防护工程4000000元。
14、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工作经费53000元。
15、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金18000元。
16、新增一般政府债券安排(新城路网工程)7000000元。
新增原因主要为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城乡环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保障房小区和新城热源点采暖费用、吉州大道改造提升工程、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等项目的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31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123000元增加8000元,增加6.5%。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为63000元,与2018年预算63000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0000元,与2018年度60000元持平,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严从紧管控,两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000元,与2018年预算150000元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 年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6个,包括:业务费150000、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设计监理费、城乡环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房产服务中心人员工资、保障房小区和吉州新城三个热源点冬季采暖费用、吉州大道改造提升工程、吉州新城污水处理站附属工程、垃圾场人员工资及运行费、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十里河小区廉租房室外及室内装修安装工程、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污水处理厂2#污水处理系统设备购安工程、新城路网挡墙防护工程、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工作经费、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金、新增一般政府债券安排(新城路网工程),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884022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有城乡环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吉县吉州新城路网(滨河路挡墙防护工程)项目。
(1)城乡环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89.39万元
项目概况:北控城市服务(吉县)有限公司位于吉县十里河门面房6号,主要负责县城的街道卫生、垃圾清运、公厕保洁。保洁面积67.68万平方米(消防队门口——沙蓬咀);文化广场、挂甲山、府前广场园林养护;公厕18座(目前移交16座);公司现有员工187人;作业车辆17辆。
年度目标:运营智慧化: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手段,实现智慧化管理;作业机械化:提升作业机械化率减轻人工作业强度,提质增效;收运密闭化:通过垃圾的密闭化运输实现“垃圾不落地”,减少二次污染;公厕精品化:参与城市公厕整体规划打造公厕精品;垃圾资源化: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实现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2)吉县吉州新城路网(滨河路挡墙防护工程)项目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00万元。
项目概况:该工程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吉州新城(起点:人祖山大厦—终点:新城消防大队),总投资4363.06万元。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挡土墙工程:滨河路挡墙工程全长2662.095m,墙高3.5~10.5m,位于滨河路东侧人行道外边缘处。其中K0+000~K0+358段为现状重力式挡墙,做加高处理;K0+358~K2+662.095为新增挡墙,挡墙形式设计为重力式挡土墙。浆砌片石数量总计85125m3,挖方总计49982m3,回填方35954m3。2、排水涵洞工程:位于横九路的北侧,下穿滨河路。采用浆砌片拱涵,涵洞跨径为4.00米,涵洞净高为3.10米,排水涵洞总长149.72 m。
年度目标:建设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完善吉县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能有效地保障滨河路建设,加强滨河路路基稳定,保障了道路行人生命安全,对构造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推动作用。项目完工后能提升城市功能,改善生活环境,带动周边发展,推动城镇化进程,该项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3)新建实物库项目建设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0万元。
项目概况:实物库原址在道路改造中被拆除,现在临时租借业务用房和仓储库房,影响了日常工作和业务的开展 ,为了单位正常运转需重建。
年度目标:按标准建设,达到一定的建设标准;在规定时间完成规定的项目建设进度;不遗留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不造成污染。
六、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2部,原值合计397600元。
2.房屋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15平方米,原值合计 312254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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