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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第一中学校2019年度部门预算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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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坚持育人为本原则,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和文明行为训练;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抓实教学常规管理,组织实施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管好、用好学校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是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吉县第一中学校是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现有教学班34个,内设7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工会、团委、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

学校在职人员139人,退休人员4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吉县第一中学校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吉县第一中学校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吉县第一中学校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吉县第一中学校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吉县第一中学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吉县第一中学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吉县第一中学校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吉县第一中学校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吉县第一中学校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吉县第一中学校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预算在职人员139人,与2018年预算在职143人相比,减少4人,原因为:调入人员 1 人、退休3人,辞职2人。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安排18,045,702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8,045,702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18,045,702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0,302元,与2018年预算数14,595,519元相比,增加874,783元,增长6%;项目支出2,575,400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2,585,900元相比减少10,500元,减少0.4%。

1、基本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15,470,302元,与2018年预算数14,595,519元相比,增加874,783元,增长6%。系在职人员工资普调和基本工资调标。

2、项目支出变动情况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2,575,400元,相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2,585,900元,减少10,5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高中免书费住宿费1045000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了10,500元;原因为:预计学生人数减少,相关书费住宿费较去年减少。

2、高中免学费县配套1207200元与去年持平。

3、高中助学金县级配套219300元与去年持平。

4、高中教育“一颗鸡蛋”工程103900元与去年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吉县第一中学校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33,800元,比2018年预算数35,000元减少1200元,减少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33,800元,比2018年预算35,000元减少1200元,为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严从紧管控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2018年度预算0元持平,两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吉县第一中学校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包括:高中教育“一颗鸡蛋营养工程、高中教育免书费和免住宿费、高中教育免学费和高中教育助学金(县级配套)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75400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有高中教育免书费和免住宿费

1)高中教育免书费和免住宿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07200元

项目概况:为在我校就读1477名高中学生家庭进一步减轻负担,对所有学生进行全部免收书费和住宿费教育。

年度目标:完成2019年普通高中教育在校学生100%的免收书费和住宿费教育。

六、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0部,原值合计0元。

2.房屋情况: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5033.75平方米,原值合计19,559,600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吉县第一中学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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