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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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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省、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和区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审核城区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和监督全县环境功能区划。

3、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全县环保依法行政;负责全县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4、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5、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县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监督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区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全县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监督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

7、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核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的环评工作。

8、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设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0、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组织开展国内外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交流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利用外资项目。

12、参与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负责伴有放射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13、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要求,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和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作为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与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8名, 共有编制人数14人,在职人数16人,退休18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预算收支情况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收支预算7592407元,比2019年增加3431941元,增长82.49%,主要是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592407元,比2019 年增加3431941元,增长82.49 %,主要是 2020 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

1.2020年基本支出1723630.35元,比2019年减少321768.65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2名工作人员及在职死亡1人。其中:人员经费 1626388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等;公用经费9724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2.2020年项目支出5868777元,比2019年增加3753710   元,主要用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治理监测项目、污染源监控平台建设、饮用水水源地评估、以及污染源普查的等项目的实施。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61050   元,比2019年增加22050 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和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71050元,比上年减少6950 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0000 元,比上年增加29000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原因,职能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导致公车运行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和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000 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0000 元,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原因,职能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69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9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8个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治理监测项目项目、全县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吉县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建设项目、州川河下游沿河村庄污水治理工程、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所需资金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1.87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治理监测项目和吉县污染源监控平台建设两个项目。

(1)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治理监测项目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8.58万元。

项目概况:为有效改善我县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要求,将对我县农村环境质量(包括空气、水、土壤)、城区空气、集中饮用水、各乡镇集中饮用水、州川河地表水上下游断面、入黄跨界考核断面水、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进行质量考核,并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季度监督性监测,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年度目标:按要求完成各监测项目,使城区集中饮用水、各乡镇集中饮用水、省控要求监测的地下水水质均达到三类以上标准;上下游断面地表水、入黄跨界断面水质要求达到四类以上标准;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出水口水质中COD、氨氮、总磷三项指标要求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农村空气质量监测中六项空气指标达到二级以上标准要求;农村土壤环境监测土质要求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

(2)吉县污染源监控平台建设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9.88万元。

项目概况:吉县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能够将各个污染源现场的监测数据和视频数据汇总到环保部门,可实现对辖区污染情况的全局统揽和日常巡视,对重点关注企业或临时抽查企业进行信息查询;。

年度目标:平台信息中心操作员登录平台进行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的查询以及日常管理、审核工作;环境监管人员和运维人员登录平台进行日常工作处理以及为完任务提供所需的基础辅助信息的查询。通过移动端APP软件,实现污染源基础信息录入与维护,自动监控业务数据导入与上报等功能,并可为其他业务系统提供基础的数据。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  3 辆。

2.房屋情况

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现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     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吉县部门预算公开表_[203001011]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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