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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实施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农业领域的高
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
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7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科技教育和市场信息化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三)种植养殖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政策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包括10个下属事业机构,分别为:吉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农业种子站、农业环保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土壤肥料工作站、农村合同管理站、农村财务管理站、农作物良种场。
人员情况:机关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55人。在职人员50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40人。退休人员55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限额情况表
十二、吉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预算收支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支预算516.08万元,比2020年减少3246.54万元,减少82.28%,主要是2021年部门预算未将上级资金安排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收入列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16.08万元,比2020 年减少3246.54万元,减少82.28%,主要是 2021 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中未将上级资金安排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列入预算。
1.2021年基本支出500.91万元,比2020年减少9.59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我单位下属的农技区域服务站编制划转乡镇,区域人员也之调出到乡镇。其中:人员经费46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3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21年项目支出15.17万元,比2020年减少3231.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转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各下属单位的工作经费和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农业资源保护及生态恢复等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0.8万元,比2020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省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严格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8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为了严格厉行勤俭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 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和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农业农村局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1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7.13万元,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农业农村局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单位运转经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业站工作经费、农广校工作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17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有单位运转经费、农业站工作经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1)单位运转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5万元
项目概况:年初预算安排单位运转经费7.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为农业农村局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提供了经费保障。
年度目标:为单位购置办公台式计算机6台,预算制在2.2万元以内;为车辆运行维护提供加油服务3.0万元,保险服务0.7万元。车辆维修服务1.6万元。
(2)农业站工作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05万元。
项目概况:经费用于农业农村局下设的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车辆运行维护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为各站完成年度任务提供经费保证。
年度目标:解决各事业单位下乡开展业务的车辆服务费、宽带费。有效提高各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大力促进各事业站服务“三农”的能力。
(3)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万元。
项目概况:农作物良种场开展新品种引进和推广试验,购买良种、肥料,进行田间观察,试验总结。对适宜我县的农作物进行推广宣传。
年度目标:安排6个玉米品比试验,推荐适宜我县栽植的玉米品种;推广2个马铃薯新品种,推广面积不少于1000亩。通过引进和推广良种,亩增收30元以上。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3辆。
2.房屋情况
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现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 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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