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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2、提出列入县委及本部管理的干部及领导班子建设、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县党员、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和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工作。
4、按照党章规定,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5、拟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主要政策和制度,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定落实干部教育规划。
7、负责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检查督促,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
8、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9、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贯彻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承办有关干部的来信来访,承办有关干部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一室、组织二室、干部一室、干部二室、公务员室、人才工作室、目标责任考核室。
人员情况:机关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控制限额预算表
十一、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十三、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预算收支情况
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收支预算2491.26万元,比2021年增加1220.99万元,增长96%,主要是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91.26万元,比2021 年增加1220.99万元,增长96%,主要是2022 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中项目支出增加。
1.2022年基本支出224.24万元,比2021年减少53.4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动,人数减少,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9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等;公用经费2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2.2022年项目支出2267.02万元,比2021年增加1274.39万元,主要用于“领头雁”培训经费、党建项目化管理“以奖代补”经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经费、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补助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运维工作经费、公用经费、农村(社区)党员培训费(县级配套资金)、农村第一书记人身意外保险费、农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工作经费、普通党员进党校培训费、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市级精神文明奖、县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县校合作工作专项经费、县直单位党建经费、乡村干部外出培训经费、选派干部下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县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县校合作工作专项经费等项目的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5.3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15.3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6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02万元,下降20.87 %,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机关运行成本,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中共吉县县委组织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包括:“领头雁”培训经费、党建项目化管理“以奖代补”经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经费、非公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补助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运维工作经费、农村(社区)党员培训费(县级配套资金)、农村第一书记人身意外保险费、农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工作经费、普通党员进党校培训费、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市级精神文明奖、县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县校合作工作专项经费、县直单位党建经费、乡村干部外出培训经费、选派干部下乡工作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67.02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有人才工作经费、县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县校合作工作专项经费。
(1)人才工作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27万元。
项目概况:建立人才公寓,拍摄宣传片、组织全县范围内高层次人才和产业学科带头人外出培训参观,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人才能力;对接高校、高院,实施智力引进工程。
年度目标:通过建立人才公寓,对高层次人才进行集中安置;通过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培训,对全县范围内的乡土人才实施全覆盖;通过宣传片,树立榜样,弘扬社会正能量,提升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撑。
(2)县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00万元。
项目概况:建立县级党群服务中心,坚持“开放式、集约化、共享性、枢纽型”理念,贯穿“集民智、汇民意、解民需、聚民心”主线,推动资源多方整合、服务多向发力、模式多元融合,具备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法律服务、群团服务、文体服务、关爱服务等多项功能,努力将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领导城市治理的坚强阵地和服务党员群众的温馨家园。
年度目标:完成内部规划设计,按照政治、服务、教育、展示、交流等为一体的功能设置进行打造,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县级党群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作用。
(3)县校合作工作专项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00万元。
项目概况:深化县校合作,开展“才聚吉州·智促发展”三年行动,同省内外高校沟通联系,签订合作协议,重点共建“六大基地”;拍摄专题宣传片;推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建立院士专家、博士(后)工作站;为来吉实习、工作的高校专家、教授、学生提供生活补贴、免费食宿、意外保险等;促进硕博以上人才聚集。
年度目标:通过制作吉县宣传片、入校推介、洽谈、签约等方式,引进一批紧缺急需硕博人才;建设落地一批县校合作项目;涵养人才生态,实现科技兴县、人才强县,为全方位推动吉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0辆。
2.房屋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现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 万元。
七、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际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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