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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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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办法和标准,落实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 负责统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7、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办法,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政府奖励制度草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五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社会保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劳动监察室。   

包括3个下属事业机构,分别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人才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人员情况:现有在职人员70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6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

八、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控制限额预算表

十一、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十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预算收支情况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收支预算677.72万元,比2021年增加32.91万元,增长5.1%,主要是2022年调入2人、三支一扶转正2人、公开招聘6人,相应的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77.72万元,比2021 年增加32.91万元,增长5.1%,主要是2022年调入2人、三支一扶转正2人、公开招聘6人,相应的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支出增加。

1、2022年基本支出615.62万元,比2021年增加36.13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调入2人、三支一扶转正2人、公开招聘6人,相应的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57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36.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2022年项目支出62.1万元,比2021年减少3.2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一是根据2021年项目支出,2022年预算新增设招考工作经费30万;二是2021年政府购买劳务费项目已实行完毕,减少32.38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3.3万元,比2021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7.4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严从紧管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9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27万元,下降3.37%,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严从紧管控,厉行节约,办公经费等有所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包括:单位运转经费(业务费)、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招考工作经费、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1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有2个项目。

(1)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5万元。

项目概况: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经费,为保障社会保险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年度目标保障社保经办机构人员正常公务出差,办公用品提供。

(2)招考工作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2022年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年度目标: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顺利实施和完成。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0辆。

2.房屋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20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现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际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ls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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