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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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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吉县乡村振兴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全县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3个职能股室,分别为:综合股、项目股、规划宣传股(驻村帮扶)。

包括1个下属事业机构,为:吉县扶贫开发中心。

人员情况:吉县乡村振兴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现有行政工作人员7名。吉县扶贫开发中心核定编制9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8名。离退休人员6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控制限额预算表

十一、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十三、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预算收支情况

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收支预算184.66万元,比2021年增加45.76万元,增长32.94%,主要是2022年部门预算中增加人员工资以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4.66万元,比2021 年增加45.76万元,增长32.94%,主要是2022 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中增加人员工资以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022年基本支出170.26元,比2021年增加38.87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机关科级人员比例增大。其中:人员经费15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等;公用经费18.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2.2022年项目支出14.4万元,比2021年增加6.8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全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职能划转至本部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8.5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89万元,增长136%,原因是:全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职能划转至本部门,增加了帮扶工作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吉县乡村振兴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费用、行政运行费、全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有全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全面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需要,为进一步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切实发挥驻村干部在全面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盯工作要点,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加大对驻村帮扶干部纪律执行、政策知晓以及资料完善等情况的督查力度。

年度目标: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驻村帮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加强与各帮扶单位负责人沟通交流,对出现问题的乡镇、村和单位,下发督办函,倒逼驻村帮扶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脱贫攻坚成效持续巩固,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配合组织部、干部帮扶办,联系各乡镇负责人,每季度前完成离任驻村第一书记考核工作。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0辆。

2.房屋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现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际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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