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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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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实施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农业领域的高

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包括7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科技教育和市场信息化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种植养殖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政策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包括3个下属事业机构,分别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畜牧发展中心、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人员情况:机关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39人。在职人员41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32人。退休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控制限额预算表

十一、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二、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十三、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预算收支情况

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预算249.56万元,比2021年减少266.52万元,减少51.64%,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下属的事业机构整合组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该事业中心隶属农业农村局,独立核算。原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特定目标类经费划转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进行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49.56万元,比2021 年减少266.52万元,减少51.64%,主要是2022 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中将2021年下属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特定目标类经费划转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编制预算。

1.2022年基本支出240.34万元,比2021减少260.57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农业农村局机关人员减少,上年实有人员41人,今年实有19人。其中:人员经费21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20.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2.2022年项目支出9.22万元,比2021年减少5.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转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经费、退役军人工资和保险。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将农广校工作经费、农业站工作经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经费划拨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7万元,比2021年减少6.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业农村局将两辆事业站用车调拨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列入中心进行管理,费用一同划拨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7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中央、省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严格厉行勤俭节约,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0.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农业农村局两辆事业站用车调拨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0.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6.64万元,下降16.64 %,原因是:随着将下属事业机构合并组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机关人员减少,业务减少,相应的运行经费也随之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7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吉县农业农村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包括:单位运转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经费、退役军人工资和保险,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2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中,资金较大的项目有单位运转经费、退役军人工资和保险。

(1)单位运转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3万元

项目概况:年初预算安排单位运转经费4.3万元,其中办公费1.046万元、印刷费1.09万元、邮电费1.2万元、公用用车运行维护费0.964万元,为农业农村局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提供了经费保障。

年度目标:为单位行1辆政执法车辆提供车辆保险、维修和加油服务和职工19人提供办公经费,确保机关全年正常运维。

(2)退役军人工资和保险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112万元。

项目概况:经费用于1名退役军人工资和社会保险。

年度目标:保障我单位1名退役军人工资和社会保险能够按月发放和缴纳,使退役军人的满意度达95%以上。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共登记车辆 1辆。

2.房屋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共登记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合计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现有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价值 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际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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