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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县2015年财政决算
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6年9月7日在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李百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2015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0872万元,为预期目标的81.72%,同比下降19.9%,减收51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95万元,为预期目标的82.21%,同比下降12.69%,减收152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37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4124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113792万元,为调整预算118539万元的96%,同比增长23.35%,增支21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执行41089万元,专项支出执行72703万元。
2015年全县总财力为1333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79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09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29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4148万元。总财力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方面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1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2万元,上年结余5717万元,共计9667万元。基金支出6646万元,调出基金669万元,结余2352万元。
(三)“三公”经费方面
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共支出1048万元,为预算的50.58%,比上年同期下降35.82%。其中:公务接待费2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0.86%;公务用车费75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01%。
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按照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批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9760万元。截至6月底,财政总收入完成11372万元,为预算19967万元的56.9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13万元,为预算9760万元的61.61%,为奋斗目标10711万元的56.14%,提前实现“双过半”任务,比上年同期6513万元下降7.68%,短收500万元。其中:财政部门完成2472万元,为预算4113万元60.10%,为奋斗目标4210万元的58.72%,比上年同期2254万元增长9.67%,增收218万元;国税部门完成639万元,为预算1241万元的51.49%,为奋斗目标1373万元的46.54%,为上年同期805万元的79.38%,短收166万元;地税部门完成2902万元,为预算4406万元的65.86%,为奋斗目标5128万元的56.59%,为上年同期3454万元的84.02%,短收552万元。
在全市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排队通报中,我县的收入进度排队位居第7名,增长排队位居第11名。
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情况图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92797万元,上半年财政支出执行39822万元,为调整预算99131万元(剔除年初预算中预计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1430万元,增加当年下达专项转移支付17764万元)的40.17%,比上年同期下降2.44%,减支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执行15775万元,专项支出执行24047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5万元、国防支出8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88万元、教育支出64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4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2万元、农林水支出1038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76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13万元、其他支出132万元。
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图
(二)政府性基金方面
上年结余收入2352万元,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93万元,结余23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方面
年初部门预算共安排资金76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5万元,项目支出40505万元。截止6月底,部门预算共执行34510万元,为全年安排预算的45.22%。其中:基本支出执行15775万元,为预算的44.05%;项目支出执行18735万元,为预算的46.25%。
三、上半年财政工作情况
上半年,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推进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强化收入措施,严格征收管理。面对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财税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全县当前经济形势,研究财政收支运行情况。财政与国、地税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了“一财两税”收入监测分析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关注入库动态,紧盯收入进度,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库。同时,坚持依法执收,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巩固清费立税成果,努力做到主体税种紧抓不放、地方小税不遗不漏、非税收入严格征缴、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二)加大“三农”投入,统筹城乡发展。“三农”方面,上半年全县“三农”投资达10389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农机购置、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完善果业三品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基础设施,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搭建防雹网的果园每亩补助500元。争取到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582万元。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43万元,中垛和雷家庄2个省级示范项目已经完工,大庄村街道硬化、学背后村自来水增容加压等9个项目正在抓紧施工。脱贫攻坚方面,争取到上级扶贫专项资金2378万元,申请扶贫攻坚专项债券500万元,安排县级配套扶贫资金预算600万元。截至6月底已向全县79个行政村拨付基层组织经费256.5万元。
(三)完善投入机制,着力改善民生。教育方面,投入资金6400万元,支持全县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新建一中教学楼,加强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不断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继续免除高(职)中学费,按时发放学生助学金和特岗教师补助。医疗卫生方面,投入资金5240万元,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足额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生奖励等资金支出,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改造,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社会保障方面,投入资金8435万元,加快完善城乡社保体系,保障养老保险配套资金、城乡低保配套资金、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供养等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及时发放,支持职业培训和公益岗位开发,为城乡群众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交通旅游方面,投资1295万元,加强了全县公路的养护、改造与维修,完善了旅游开发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双十”工程方面,县财政以“双十”项目实事为重点,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顺利实施,推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上半年,按照工程进度,共拨付“双十”工程资金2956万元。
(四)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根据审计部门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我们上半年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强化了预算观念,严肃了财经纪律。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支出约束。三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150万元。四是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完善管理体系,加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力度。五是规范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1-6月份,共完成评审项目31项,送审金额2097万元,核减总额197万元,平均核减率达到9.39%;政府采购累计执行556宗,金额为4862万元。六是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支付进度,推进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总体来看,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不容乐观。一是在经济进入“新常态”下,结构调整仍在阵痛期,财政收入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二是刚性支出规模扩大,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平衡和资金保障压力前所未有;三是财政管理仍需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五是涉农资金整合难度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当前,我县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此,下半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抓好收入。加强对经济运行态势和财政收入趋势的跟踪分析,动态监测分析收入入库情况以及增减变化原因。强化收入征管措施,加强与征收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征收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挖掘非税收入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实现收入均衡入库,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上级投资额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增加社会总需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税务系统落实小微企业和新办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扶持我县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及重点税源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
(三)保障重点领域投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和国有融资平台运行方式,集中财力支持“双十”重点项目建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等领域投入,继续支持脱贫攻坚,办好惠民实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教育惠民工程建设,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支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继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城乡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不断完善公共交通路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未纳入预算事项一律不安排支出。涉及全局确需追加的重大事项,按法定程序报批。深化收入管理改革,在努力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做实收入盘子,争取上级更多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花钱问效”落到实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做好我县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县“六大发展”、实现“六大突破”、圆就民富县强的“吉县梦”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5年吉县财政决算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决算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5564万元,包括:体制补助收入137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6705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60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20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76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219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291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36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264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42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24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5659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46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06万元、公共安全36万元、教育1715万元、科学技术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35万元、医疗卫生2175万元、节能环保2747万元、城乡社区55万元、农林水15698万元、交通运输421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1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3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1063万元、住房保障1906万元、其他支出55万元。
2015年吉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048万元,为预算的50.58%,比上年同期下降35.82%。其中:公务接待费2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0.86%;公务用车费75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01%。
2015年吉县政府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底,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1738.7万元。比2015年初增加了162.14万元。增减变化明细如下:
偿还债务4931.86万元。其中:偿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710万元,偿还工程款3827.86万元,政府债券到期还本394万元。
举借债务5094万元。全部为政府债券。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2000万元(分别用于新城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000万元和新城路网建设项目1000万元,置换政府一般债券3094万元)。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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