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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日在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吉县财政局局长 李百灵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持续减缓、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不断加大的严峻形势,以深化财政改革为主线,以创新制度为抓手,积极开源节流,努力增收节支,扎实推进财政管理,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全力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当年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计划13317万元,12月份,经市政府研究,对全市各县(市、区)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进行了调整,我县调整任务数为12000万元。年终实际完成12021万元,为调整任务数的100.18%,比上年增长1.19%,增收141万元。
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结构情况图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988万元,为预算的105.36%,同比增加5.36%。
(二)当年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经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73358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专项转移支付增加33254万元、一般转移支付增加1174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增加3000万元、调出资金76万元、本年短收12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22万元,全县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由年初的73358万元变动为107065万元,年终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际执行92250万元,为变动预算的86.16%,同比下降3.49%,减支3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23万元,为预算的97.17%;公共安全支出4885万元,为预算的99.49%;教育支出17355万元,为预算的85.04%;科学技术支出123万元,为预算的75.4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23万元,为预算的74.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19万元,为预算的99.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39万元,为预算的95.82%;节能环保支出3496万元,为预算的89.14%;城乡社区支出1840万元,为预算的49.25%;农林水支出18289万元,为预算的93.89%;交通运输支出5712万元;为预算的91.2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84万元,为预算的1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71万元,为预算的93.0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56万元,为预算的49.07%;住房保障支出4504万元,为预算的67.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9万元,为预算的100%;国债还本付息支出71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他支出670万元,为预算的51.98%;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1万元,为预算的100%。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情况图
经汇总,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633万元,同比下降35.17%,减少8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580万元,同比下降50.17%,减少5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3万元,同比下降21.88%,减少295万元。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7828万元,为预算的57.72%,同比增长16.84%。
(三)当年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全县总财力为120063万元,其资金构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0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7628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44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584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33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95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57万元。
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922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22万元,调出资金7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4211万元,净结余604万元。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四)财政地方债务情况
截止2014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1576.57万元。
(五)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回顾过去的一年,财政局认真贯彻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思路,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勇于担当、奋力作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围绕聚财抓征管,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地方增收潜力有限、结构性减税等诸多不利因素,财税部门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加以应对。一是创新征管理念。变财税部门“单打独斗”为各部门“协同作战”,强化部门协作与资源共享,完善组织收入激励约束机制,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重担。二是强化征管措施。完善重点税源分类管理制度,有效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生产营销动态,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机制,以票控税、以查促管、以绩考核,严厉查处各种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2.围绕和谐抓民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本着一保基本、二保民生的原则,政策向民生倾斜,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增进人民福祉。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农林水事务支出1.8亿元。不断加大对林业生态、水利水保、农村基础设施及畜牧、果业、新农村建设等投入力度,及时兑现国家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各项补助资金2400万元,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147万元,土地治理项目516万元,投入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56万元,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县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和新农合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乡低保资金足额拨付,退役安置、抚恤、残疾人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正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提标,达到8%。三是全力保障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扶困助学资金、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提标、公立医院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政策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各项奖励扶助资金全部安排到位。四是保障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县财政筹措拨付“双十”工程建设资金1.03亿元,重点用于新城路网、东城垣农业生态观光示范园区、县乡道路改造等十大重点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区燃煤锅炉改造等十大惠民工程。这些资金的落实和到位,进一步确保了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推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3.围绕绩效抓管理,财政改革深入推进。深化体制改革,加强资金监管,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致力打造“公正、公开、公平”的公共财政体系。一是深化部门预决算编制改革,确保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简化公用经费拨付流程,按月拨付到各预算单位;三是健全资金审核程序,成立了资金审核小组,对财政资金层层把关;四是推进预决算公开。《预决算报告》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全县各单位“三公”经费全部公示。五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上级财政要求,已收回总预算超两年的项目资金1849万元;六是扩宽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全年共完成评审工程项目83项,送审金额1.24亿元,核减总额1180万元,平均核减率为9.5%;七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县政府采购累计发生860笔,金额达到2.44亿元;八是全面推行公务卡,2014年全县共刷卡15400笔,金额达1698万元;九是推进煤炭清费立税改革,取消了煤炭稽查管理费,降低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减免了3个收费项目。十是强化财政管理制度,我局出台了《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出国出境》、《工程项目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13项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强化监管。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源结构不够合理,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二是财政收入增幅回落与支出需求刚性增长矛盾突出;三是政府债务规模较大,偿还能力明显受限。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启动之年, 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编制好2015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富民强县具有重要意义。
(一)2015年预算安排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预算法》,落实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和省、市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综合考虑我县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原则如下:
——收入预算编制。积极组织、稳中求进、保障支出。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支出预算编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消化结余结转,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
——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要细化并公开至支出功能科目的项级,同时使用经济科目编报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
(二)2015年收支预算
2015年预算编制主要特点:一是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编制2015年预算;二是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收支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2015年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276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2021万元增长6.2%,比2014年实际增速高5.01个百分点。作出这样的预期,考虑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受现行税制间接税比重高的影响,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速下滑的幅度会更大,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成为新常态;考虑了我县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煤炭价格低位徘徊和需求不振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改变,财政增收的基础并不稳固;考虑了结构性减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收因素,以及煤炭资源税改革、9项政府性基金改列一般公共预算等政策性增收因素。总的来看,收入预期增长6.2%,既体现了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也是实现2015年全县预算收支平衡的需要。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89216万元,比2014年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21.62%。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77万元,下降2.49%;公共安全支出3807万元,增长14.43%;教育支出15605万元,增长43.53%;科学技术支出432万元,下降39.6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2万元,增长122.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7万元,增长1.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69万元,增长45.11%;节能环保支出2404万元,增长35.82%;城乡社区支出4606万元,增长4.73%;农林水支出5985万元,下降49.26%;交通运输支出1165万元,增长71.5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58万元,增长3.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5万元,增长132.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604万元,增长8.54%;住房保障支出3927万元,增长94.4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62万元,增长58.08%;预备费2600万元,增长23.81%;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06万元,增长154.32%;其他支出12174万元,增长232.8%;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1万元。
2015年全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0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0万元,同口径(下同)下降8.4%。其中:公务接待费907万元,下降17.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5万元,下降0.34%。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情况图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5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2.93%(剔除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9项基金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80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6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0万元。
三、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用足用好财政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增强宏观意识、大局意识和可持续意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煤与非煤“两篇大文章”为核心,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在提升煤炭产业层次和效益的同时,培育和发展新型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全力支持澳坤年产20万吨生物菌肥生产基地项目、阳煤顶吉扩大生产线项目建设。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小微企业创办、“小升规”企业成长,支持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现代物流业做大做强。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加大“三农”投入。贯彻落实好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转变发展方式,扩展产业格局,创新经营机制,全面加强现代化农业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支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推动苹果产业提质升级(预算安排果业发展资金1100万元),扩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支持城乡环境卫生提质、农村电网改善、农村饮水改善提高、乡村道路建设等项目的实施,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支持农业综合开发,落实粮食直补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增强农业防灾减灾和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狠抓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针对与农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三)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着力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确保民生实事项目的全面落实。教育方面: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等工程项目。卫生方面:认真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支持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实现全覆盖目标;巩固新农合制度,提高筹资标准。文化方面: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统筹利用,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支持特色品牌创建。社会保障方面: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等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认真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再提高一个点,达到9%;完善城乡低保、五保、社会救助、各类保险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生活质量。民生实事方面:今年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800万元,全力支持“双十”工程的实施。公教人员待遇方面:提高财政供养人员津补贴标准,人均月增300元,从2013年1月1日执行。按照上级要求调整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国办发〔2015〕3号)以及落实公车货币化改革。今年个人部分增长比例较大,财政压力也很大,我们要积极争取和筹集资金,确保个人待遇落实到位。
(四)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提升财政理财水平。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要求,按照“六权治本”的思路,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四个方面,扎紧制度笼子,堵塞管理漏洞,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一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要求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清理规范重点支出与年度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事项,改变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填项目的做法;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明确以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为内容的“四本”预算收支范围和功能定位,加大相互之间的统筹力度。三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促进税收依法征管,强化年度预算的约束。四是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全面落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政策,巩固涉煤清费成果,防止各项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反弹。五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的要求,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把超过两年的结余指标全部收回,将腾出来的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六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应采尽采、依法采购。七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继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注重目标管理,抓好运行监管,建立跟踪监控机制,扩大绩效评价范围,进一步加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八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动态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实行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化、科学化。九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和综合评价机制。选择部分公益性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项目,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协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搞好政策衔接,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又养人办事。
(五)坚持依法理财,全面提升理财水平。以贯彻新修订的《预算法》为契机,大力度开展预算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努力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梳理、修订、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依法理财的制度体系,将全部理财行为纳入制度化轨道。依法组织收入,实现应收尽收。遵循收入预期性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缴。严格预算约束,提高执行效率。认真落实县人大决议,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维护县人大批准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构建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落实“六权治本”要求,实行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努力做到“三个压减”和“三个保障”,即:压减投向竞争性领域的资金、压减结余结转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完善改革成本保障机制。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有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脚踏实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县加快“六大发展”,推进“六大突破”,圆好民富县强的美丽“吉县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相关名词解释和说明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直接缴入地方金库的财政收入。具体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二是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列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支出,其支出项目按功能设置“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及其他支出等。其资金来源包括用地方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中央、省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收支的组成部分。其特点是目的性强、专款专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5、“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公共预算总财力:反映预算年度内预算资金来源的总规模,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及调入资金。公共预算总财力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7、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并实行预算内资金和部门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8、转移支付(一般、专项):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目前转移支付主要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使用,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专项转移支付又称专项拨款,是有附加条件、规定资金使用范围的转移支付,要求专款专用。目前,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教育等方面。
9、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批复设立的,2007年3月在我省境内开采原煤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政府性基金,是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主要内容之一。基金的计征依据为所开采原煤的实际产量,基金的征收标准按不同煤种、不同矿井规模确定。所征基金主要用于解决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城市(地区)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相关社会问题。2014年12月1日已停止征收。
10、“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简称“营改增”。2012年国家在9个省市(含3个计划单列市)部分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6个现代服务业(简称“1+6”)。2013年8月1日,改革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现代服务业中新增广播影视服务,试点行业扩大为交通运输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简称“1+7”)。 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又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近期,“营改增”的最后三个行业建安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方案将推出。下半年,中国或将全面告别营业税。
11、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12、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即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13、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办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14、财政结转资金:是指结转的财政结余资金中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一般来说,结转资金都是跨年度使用的。
15、财政结余资金: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1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的,从规定范围筹集的,用于调节和平衡预算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增加补充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动用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
17、支出功能科目:是指反映政府管理和主要职能活动的分类科目。分“类、款、项”三级设制。主要分类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18、支出经济科目:是指反映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的分类科目。分“类、款”二级设制。主要分类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债务利息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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