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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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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3月14日在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吉县财政局局长 李百灵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运用“跳出财政看财政,融入经济想财政”的思维来应对各种矛盾和繁重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重点,严格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资金监管,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总财力为130753万元,其资金构成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8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6806万元,上年结余339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17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293万元。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29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1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67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43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929万元。总财力与总支出和结转下年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1.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87万元,超年初预算9760万元13.59%,同比增长5.6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37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713万元。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排队通报中,我县的进度排队位居全市第五,增长排队位居全市第四。

主要税种收入完成情况为:增值税完成1416万元(含营改增447万元),超预算76.12%;营业税完成1587万元,为预算的53.43%;企业所得税完成572万元,为预算的93.61%;资源税完成357万元,为预算的89.2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52万元,超预算40.80%。

主要非税收入完成情况为:专项收入完成668万元,超预算8.6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229万元,为预算的73.59%;罚没收入完成966万元,为预算的87.1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658万元,超预算269.17%。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情况图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62万元,为预算的77.39%,下降37.46%。

2.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经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2797万元。

预算执行过程中,专项转移支付增加2212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增加11217万元、返还性收入增加355万元、批复决算减少752万元、本年短收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89万元,全县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由年初的92797万元变动为114227万元,年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113298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9.19%。

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60万元,为预算的99.65%;国防支出148万元,为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5140万元,为预算的100%;教育支出18260万元,为预算的100%;科学技术支出210万元,为预算的9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45万元,为预算的99.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2万元,为预算的97.7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71万元,超预算0.08%;节能环保支出1924万元,为预算的96.2%;城乡社区支出5338万元,为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26418万元,为预算的98.65%;交通运输支出3982万元;为预算的1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97万元,为预算的98.6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21万元,为预算的99.8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43万元,为预算的99.46%;住房保障支出5783万元,超预算0.3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8万元,为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416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他支出142万元,为预算的100%。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图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5606万元,为预算的84.57%,下降15.65%。

(二)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6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2835.25万元。

(三)特定事项报告

2016年财政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的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财政应返还额度)为20633万元。

二、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回顾过去的一年,财政局认真贯彻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财政改革为主线,以规范财政管理为抓手,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绩效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保障改善民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多措并举组织收入

一是积极建立“一财两税”信息沟通、数据交流、情况通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分析研判全县经济走势、重点税源和税收变化趋势,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应对之策。二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全省煤炭20条、17条,企业减负60条措施等清费减负政策,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促进企业发展,实现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三是严格税收征管,强化收入稽查,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二)严控经费提高待遇

严控“三公”经费方面:2016年,全县“三公”经费共支出83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13%。其中:公务接待费279.5万元,公务用车费556万元,公务出国费1.5万元。提高公教人员待遇方面:安排资金1760万元,提高全县公教人员的艰苦边远津贴,发放参加车改人员的交通补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全年公教人员个人待遇部分全部落实到位。

(三)加大投入精准扶贫

“三农”方面:2016年,“三农”投资达2.64亿元,及时兑现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各类补助,完善果业三品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43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95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908万元,“百镇建设工程”资金1400万元,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方面:争取上级切块下达扶贫资金5093.3万元,申请脱贫攻坚专项债券500万元,投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6036万元,注入风险补偿金1800万元,累计撬动富民贷8276万元,强农贷(即龙头企业贷款)8739万元。2016年投入精准扶贫财政专项资金达1.16亿元,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四)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教育方面:投入资金1.82亿元,支持全县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两免一补”和“雨露计划”,按时发放特岗教师补助。医疗卫生方面:投入资金1.18亿元,推进医疗体制改革,落实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足额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生奖励等资金支出。社会保障方面:投入资金1.84亿元,加快完善城乡社保体系,保障养老保险配套资金、城乡低保配套资金、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供养等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及时发放,支持职业培训和公益岗位开发,为城乡群众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交通旅游方面:投资4382万元,加强了全县公路的养护、改造与维修,完善了旅游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

(五)财政改革持续深化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硬化支出约束,规范预算执行。在县政府网站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转移支付、地方债务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2016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153万元。四是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对当年本级财政安排的49个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五是规范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2016年共完成投资评审项目108项,送审金额2.24亿元,核减总额1609万元;政府采购累计执行820宗,金额达到1.92亿元。六是对9类83项涉农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整合涉农专项结余资金1256万元。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支付进度,推进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强化监督依法理财

一年来,财政局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实审计整改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一是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坚持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重大政府性项目支出等纳入人大监督范围,依法按程序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提高依法聚财、依法理财工作水平。二是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对于所有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县财政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责任领导、逐项抓好落实,并及时报告。县财政始终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规定的程序、格式和时限,加快办理、及时答复。三是主动向人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细化编制预算草案,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邀请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到财政检查和指导工作,有力地推动了财政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促进了各项财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认真对待审计监督。针对每年财政预决算审计提出的意见,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逐项查找原因,认真整改落实,同时充分利用审计建议,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理财观念需要更新。二是后续财源严重缺乏,收入质量需要提高。三是民生支出逐年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四是财政管理仍需加强,资金使用效率需要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打赢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做好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要。

(一)2017年预算编制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县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的各种不确定因素,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原则如下:

——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坚持收支平衡。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实行收支全口径管理。

——讲求绩效,绩效为先,安排财政资金绩效先行。

(二)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

2017年预算编制主要特点: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2017年预算;二是根据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编制以一般公共、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为内容的“四本预算”;三是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收支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11329万元,比上年增长2.18%。税收收入安排4569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2085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704万元,资源税完成4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0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676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7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00万元,罚没收入完成11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310万元。

全县可用财力为96393万元,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3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129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445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594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3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2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843万元。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6382万元,援疆支出1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6382万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43万元;国防支出1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446万元;教育支出154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14万元;农林水支出150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9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4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9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6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7万元;预备费26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00万元;其他支出3571万元。

2017年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9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73万元,同口径(下同)下降2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722万元,下降13.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8万元,下降37.41%。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图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5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8.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0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0.2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因我县国有企业较少,预测2017年国有资本无收益,根据《预算法》规定,今年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0801.06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2293.91万元,当年收入28507.15万元(保险费收入18158.35万元,投资收益745.4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538.06万元,其他收入6.1万元,转移收入59.1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9260.3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540.67万元。

四、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全力抓好收入,依法征税管费

一是挖掘税收潜力,科学研判形势,抓好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税收管理,进一步完善征管措施,提高收入征管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清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大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力度,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在转移支付、新增债券、奖补资金等方面给予我县更大的资金政策支持。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绩效

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做到“四个确保”,确保公教人员工资按时发放,确保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确保民生支出持续加大,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全面落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加大民生保障,推进脱贫攻坚

一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支持推动20个贫困村和18个非贫困村的光伏发电建设任务,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有限财力精准投放,使扶贫资金直接惠及贫困户,多举措确保完成全年脱贫攻坚任务。二是积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重点支持苹果产业有机生产标准化、市场营销品牌化、储藏包装规范化等提质升级措施。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三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搬迁东关幼儿园,完善教学设施,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提高教学质量。四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继续改善城乡医疗基础设施条件,新建中医院,加快推进健康吉县建设。五是完善社保体系。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入轨运行,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并轨,提高养老金、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标准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四)严格财政管理,提升理财水平

一是严格预、决算编制,坚持全口径预算,细化支出项目,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切实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在上级批复的限额内举借债券,并将债务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三是继续清理收回两年及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四是全面清理整顿存量财政专户。五是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严肃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六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七是规范会计管理,加强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农村会计培训等,全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1236”战略目标,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工作,精准发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为我县实现率先脱贫、圆就民富县强的“吉县梦”作出新的贡献,用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

相关名词解释和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直接缴入地方金库的财政收入。具体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二是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列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支出,其支出项目按功能设置“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其资金来源包括用地方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中央、省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收支的组成部分。其特点是目的性强、专款专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目前, 我县基本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按险种划分为五类八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6、“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并实行预算内资金和部门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8、转移支付(一般、专项):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目前转移支付主要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使用,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专项转移支付又称专项拨款,是有附加条件、规定资金使用范围的转移支付,要求专款专用。目前,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教育等方面。

9、“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简称“营改增”。2012年国家在9个省市(含3个计划单列市)部分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6个现代服务业(简称“1+6”)。2013年8月1日,改革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现代服务业中新增广播影视服务,试点行业扩大为交通运输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简称“1+7”)。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又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

10、财政结转资金:是指结转的财政结余资金中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一般来说,结转资金都是跨年度使用的。

11、财政结余资金: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1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的,从规定范围筹集的,用于调节和平衡预算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增加补充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动用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

13、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1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15、支出功能科目:是指反映政府管理和主要职能活动的分类科目。分“类、款、项”三级设制。主要分类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

16、支出经济科目:是指反映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的分类科目。分“类、款”二级设制。主要分类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件:2017年吉县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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