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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县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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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县级第二次

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20211124日在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吴俊红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吉县2021县级预算调整方案2021年9月17日吉县第十七人大常委会次会议批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上级补助收入、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变动因素影响,2021年县级预算财力发生变动,需对2021年县级预算作出相应调整。受县政府委托,现在我向本次会议就此调整方案(草案)作出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

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04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895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加62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加1101万元,结算补助减少19万元(县级税收增收奖励364万元,法检两院政府隐性债务扣款383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350万元。

2.支出调整

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04万元,拟安排使用情况:

1)拟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万元,即用于乡镇工作补贴增资部分;

2)拟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34万元,即用于吉县公安局禁毒社工服务项目;

3)拟安排教育支出556万元,即用于吉县教育科技局高中校舍改造、吉县一中改扩建及食堂改造、标准化考场建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4)拟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6万元,即用于补缴2016-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吉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项目;

5)拟安排节能环保支出286万元,即用于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吉县分局城区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6)拟安排城乡社区支出1335万元,即用于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吉县城乡集中供热、吉县城市道路和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7)拟安排农林水支出559万元,即用于屯里镇人民政府太度村民宿改造征收房屋项目;

8)拟安排交通运输支出2571万元,即用于吉县交通运输管理局人祖山森林防火简易道路工程款;

9)拟安排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0万元,即用于吉县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心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10)拟安排住房保障支出2400万元,即用于吉县新华城中村改造项目资本金;

11)新增政府一般债券2350万元,拟安排用于吉县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心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经上述调整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都由批准139204万元调整为15220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12697万元,其中:县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969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3000万元。

2.支出调整

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97万元。拟安排使用情况:

1拟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697万元,用于山西宏源沿黄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征地拆迁补偿款及收储中心耕地开垦费等项目支出;

2)拟安排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3000万元,用于吉县城乡集中供热项目。

经上述调整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都由批准30429万元调整为43126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限额

2021年10月底,我县政府债务限额10872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086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7860万元。

2.政府债务规模

2021年10月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0834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048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7860万元。

3.政府债务结构

2021年10月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08347万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券70264万元,政府专项债券37860万元,政府外债223万元。

4.政府债务期限

2021年10月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08347万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券70264万元3年期17035万元,5年期10486万元,7年期22895万元,10年期12378万元,15年期1447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37860万元5年期2600万元,7年期5600万元,10年期20160万元,15年期2500万元);政府外债223万元11年期。

5.政府债务偿债计划

2021年10月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08347万元,偿债计划分别为:2021年偿还2841万元,2022年偿还5325万元,2023年偿还4195万元,2024年偿还20826万元,2025年偿还5147万元,2026年偿还13323万元,2027年偿还12358万元,2028年偿还15212万元,2029年偿还5321万元,2030年偿还1468万元,2032年及以后偿还22331万元。

6.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可行性及必要性

12021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2350万元,用于吉县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心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吉县产业集聚区是吉县经济发展的主引擎,按照“一区三园”发展思路进行建设,到2035年,集聚区形成以新能源开发利用、旅游休闲开发、农副产品加工开发为主的产业体系,三大产业占集聚区总产值达85%以上,将有力带动全县经济转型发展

22021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3000万元,用于吉县城乡集中供热项目3000万元。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该项目实施后,可将城区内2万余户的分散供暖纳入集中供暖,每个采暖季可减少燃煤2万余吨,降低了煤炭消费量,减少了冬季采暖季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以上财政预算调整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2021年县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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