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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科字〔2023〕26号
吉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及《山西省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中毕业工作
(一)毕业原则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规定:初中毕业考核,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毕业年级文化学科范围内确定考试学科,要严格控制考试学科数。其它科目则实行结业考试或考查。
(二)毕业对象
全县2023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三)毕业标准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习满九年的在籍学生,且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完成初中课时学习、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文化课考试及考查(含补考)各科成绩在合格及以上,准予毕业,并颁发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证书。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椎的,不予毕业。
(四)初中学生毕业成绩认定办法
1.科目设置及考试方式
(1)文化课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开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共10科,以各科规定课时结束的期末成绩为准。体育与健康成绩,各学校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平时测试成绩评定。
(2)考查科目: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共8科,以平时考查记录为标准做终结性评价。
2.成绩认定
文化课及考查科目成绩均按原始分四舍五入取整数,通过ABCD等第体现: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对应分值为百分制的90--100分、80--89分、60—79分、59分以下为不合格。学校对成绩不合格者组织一次补考。凡成绩中有D者,或综合评价不合格者,只能发给结业证书。
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一)评价原则、对象与内容
1.评价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发展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多样化和评价工作民主化原则,充分体现发展性、激励性评价要求,注重学生质性评价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2.评价对象
全县2023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3.评价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为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与探究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审美与表现、体育与健康五个方面,从5个维度、23个要素、若干个突出表现以及裸眼视力和体重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评价。
(二)评价主体、办法及等第比例
1.评价主体
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主体为全体学生、班主任及学科教师。
2.评价办法
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等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评价。
学生自评(含家长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结果所占权重比为1:5:4。
3.评价等第比例
2023年我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比例为:A等30%左右;B等45%左右;C、D等25%左右(D等不超过5%)。
(三)评价的主要依据
1.日常过程性记录材料:主要指学生在校三年的奖励或处分原始记录、为同学服务或乐于助人方面的表现、担任学生干部证明等。
2.表现性作业:主要指综合实践活动记录、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记录、学科实验研究报告、交流合作学习记录、课外阅读的书目和反思笔记等。
3.课程考查成绩:主要指学生在校三年的阶段性学业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体育与健康考查成绩等。
4.特长和潜能表现记录: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获奖证书、小制作、小发明成果、艺术表现性活动记录等。
2023年全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统一按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6:4权重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四)评价结果及运用
1.评价结果呈现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①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体现过程性、发展性、激励性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准确。②等第。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第呈现。其中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待合格。
(2)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中,评为D等次的一般为涉嫌犯罪或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评价D等学生要严格把关,事实要清楚,材料要详实。
(3)为保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评价结果运用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2023年初中毕业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2023年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优质普通高中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为B等以上。
非应届毕业生不参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其操行评定工作统一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证明材料,按合格、待合格两个等第呈现。
初中应届生资格以当年正式注册的初中电子学籍为准(有正式休复、转学手续的学生也可参加综合素质评价)。
(五)评价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评价程序与步骤
学校评价工作一般应按以下程序与步骤进行。
(1)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2)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细则),并向全校师生和家长公布;
(3)按教学班分别确定教师评价小组成员,并经全体学生表决通过;
(4)对参与评价的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培训;
(5)以教学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自评、互评;
(6)教师评价小组分别对学生进行评价,并写出综合性评语,确定综合评价结果;
(7)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对学生评价结果认定后,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按规定时间上报本校评价结果;
(9)对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并留存原始过程性材料。
2.评价时间
全县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统一于5月上旬进行,5月下旬前完成,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可根据本校情况安排一周以内的时间。
三、毕业时间
全县初中学生毕业工作5月下旬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初中毕业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毕业标准的依据,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具体负责学生毕业的各项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规范综合评价办法,创新综合评价模式,丰富综合评价内容,确保2023年初中毕业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毕业工作由教科局负责安排。
(二)严格成绩使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除作为学生义务教育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外,还可作为全县职业高中的免试录取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更不得按照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名排队。
(三)按时报送各类资料
各学校于5月19日前将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汇总表及结果统计表(附件1、2)、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版报普教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jkjpjg666@163.com);同时,各中小学校按普教股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全国学籍网内学生毕结业操作。
附件:
2.临汾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计表.xls
3.临汾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吉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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