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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教科字〔2023〕49号
吉县教育科技局
关于印发《吉县2023年“平安校园”
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屯里联校、幼儿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平安校园”创建目标,根据《2023年平安吉县创建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吉县2023年“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吉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8月25日
吉县2023年“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能力“三化三建设”工作目标,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做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努力营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稳定的平安校园,结合我县学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吉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基础,是建设文明安宁校园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三零”单位的工作职责为指导,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按照“政治稳定、机制健全、治安良好、校园和谐、师生满意”的总体目标,对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和学校安全能力建设要求,找差距、定目标、补短板,优化环节管理,对标整改;将平安校园创建由重结果转变为重过程,打造精细化平安校园,达到“六要”目标:即设施要齐备;安全保卫要到位;周边环境要净化;切实把我县“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进一步配合政法、公安、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校园及校园周边突出重点问题整治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抓好校园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动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各类商业经营秩序等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基础建设水平,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努力建设安全标准更高、稳定基础更牢、师生员工更满意、社会各界更认可的平安校园。
三、“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占利(县教育工委书记、教科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陈金龙(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 冯立章(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丹青(县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党组成员)
葛喜荣(教育督导室主任)
卫红忠(县教育工委委员)
刘英俊(教育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喜平(党组成员)
成 员:教科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屯里联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办公室主任:陈金龙(兼)
办公室成员:刘 博 雷智军 张 慧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各学校也需成立相应的“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制定本校方案。各校校(园)长为本单位创建工作第一负责人,组织本单位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依法治校,强化学校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有关教育教学的法律规定,依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学校要禁止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批准的教材、教辅资料进校园,严格禁止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格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项竞赛活动,严格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及违规补课等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的行为。
(二)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平安校园”创建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体系,落实应急反应机制,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中小学校要保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演练、幼儿园每学期一次。各类文件、材料及时归档,资料齐全。
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抓好中小学德育工作方案的实施工作,注重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特别要作好“行为不良”学生的转化工作,落实家访制度,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师生自觉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努力降低在校生违法犯罪率,加强防范邪教和非法宗教对校园的渗透,通过反邪教宣讲、举办图片展等形式的宣传活动来提高师生辨别是非的能力。
3.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班、队)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以及开展讲座、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节假日等活动,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毒品危害等多方面教育,加强校内校外用电防火宣传教育,树立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4.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危房、消除隐患,严防倒塌、踩踏等意外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工作,切实抓好饮食卫生安全,严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师生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加强对实验室、电脑室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严格对实验药品的管理。要密切联系交通、城管等部门,及时清理、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车辆,保证学校校门前的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5.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与交通、城管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的协调,对校园周边环境不定期进行综合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活动,及时清理在学校门口经营无证摊点。联系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采取不定期方式查处学校周边的黑网吧,净化学校周边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6.认真化解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对各种突发事件要制订处置预案,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把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拦截于校内,把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校园的稳定。
六、评选程序
1.申报范围。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2.申报条件。为了贯彻落实好山西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公通字〔2019〕79号)有关文件精神,今年申报市、县级“平安校园”学校:“封闭化管理、护学岗设置、专职保安配备、一键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硬隔离设施建设”六个100%目标要全部达标;且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等。
3.申报程序。各学校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附件1),向教科局提出验收申请。(2023年10月18日前)
4.验收安排。教科局将成立检查组,对照《吉县“平安校园”评估验收细则》(附件2),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申报学校创建工作进行量化考核。(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8日)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评估细则,自查自评,准备材料,规范档案,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为推进教育健康和谐、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补齐短板,形成长效。以“平安校园”创建和各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学校安全保障能力、安全教育能力、安全防护能力,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规避危险能力及逃生自救能力,对照标准和要求找差距、定目标、补短板、优环节,由重结果转变为重过程,切实把我县“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1.吉县“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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