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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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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吉县政务信息管理局牌子。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政府采购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落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上级部署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探索推行“大厅之外无审批”。指导各乡镇(社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五)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全县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县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县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县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推动实现全县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

(八)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府采购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政府采购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九)承担政务服务热线管理运行工作。负责整合完善统一的县级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政务服务热线网络体系建设。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57-798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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