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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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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将依法治国精神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推动法治贯彻落实

一是开展常态化学习,把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深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结合典型事例,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进行深入解读,切实增强全体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一)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和改革要求,对县直现有涉改的187个事业单位进行重塑重构和功能再造,推进职责任务相近的机构跨部门整合,调整优化规模过小、功能萎缩、分散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机构数量,统筹推进相关专项改革,提升事业单位整体服务保障效能。严格按照《吉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及各单位法定职责制定了“三定”规定,加强“三定”规定法定化。优化职能配置,严格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依法管理各类事业机构,全面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二)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管理规定,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作用,开展常态化机构编制督查。按上级文件精神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比例随机3家事业单位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了公示,维护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三)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核实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核清机构编制资源的数量、结构、分布等实际配置情况,为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做好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半篇文章”提供依据和保障。

(四)结合实际,会同县司法局研究推进落实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目前已完成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职责和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等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尤其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学习,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

(三)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贯彻落实好事业单位改革后续工作以及村级组织履行职责工作清单的相关工作。

中共吉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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