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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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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1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我们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政治大事,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党组带头学。我局高度重视宪法及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到中心组学法计划,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吃透理论精髓、明确工作要求。主题活动学。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系列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引领农业农村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长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高度重视,多种形式提高学法能力。局党组认真研读关于农业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年度工作任务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坚持集体学习法律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二是严格履职,规范依法办事。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使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三是带头学法,模范践行做表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把学法用法贯穿于理论学习中,带头严守党的纪律,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三)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执法改革任务。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理顺了编制、人员、职责。核定执法队财政事业编制7名,设队长1名(正科级,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队长1名(副科级)。我局在原有5名执法人员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划转执法人员5名,现实有执法人员共10名,在编在岗10名,明确了职责分工和执法重点,进行了法人登记、刻制了印章,人员实现了集中办公,运行良好。

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对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多措并举,创新形式,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社会责任感、业务理论。今年我局共有11名人员通过了山西省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完善执法队伍的管理制度,真正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执法队伍。

三是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针对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认真学习、深挖细研、学深悟透,真正把案件办成铁案,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执法队伍。

四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证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范围、程序,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强化依法行政,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执法、严格办案。积极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清理整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将执法打假工作、法治宣传工作与技术服务指导相结合,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8人次,检查门店和企业127个,发放了各类宣传资料4500余份。共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3起,全部立案,目前结案率达到100%,共处罚款35550元。

二是依法建立执法公示工作制度。明确农业农村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向社会公示。规范事中公示。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农业农村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主动亮明身份。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按时限要求公开。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是严格法制审核。要求执法人员在适用一般程序、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的案件做出决定之前,向法制机构提出申请,法制机构对案件进行合法性、适当性书面法制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执法机构,今年共审核案件12件。

(五)强化普法责任,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我局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借助媒体普法。将识假辨假农资知识以及农业法律法规编辑成彩图,通过微信等进行广泛转发,不断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和知晓度。二是开展现场普法。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普法向全县农业延伸,推动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市场,促进广大农民朋友和农业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律自信,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采取“以案释法”。在日常执法巡查和检查中,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结合所办理案件,围绕违法事实、危害后果、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释法说理、进行警示教育。通过鲜活案例,不但普及了农业法律法规,而且增强了行业自律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深度不足。深入农村、农户开展普法宣传还不够,存在着县城热、乡村冷的现象,对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刻、广泛,在农民群众中的反响还不够、效果还不明显。

(二)执法手段不足。执法装备的不足影响了我们的办案效率,制约了我们发现问题的手段,对于潜在的隐患问题不能够第一时间发现,不利于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执法能力不足。执法队伍组建以后,有的是新进入人员、有的是转任到执法队的、有的是只熟悉某一单一领域执法,人员结构复杂、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与点多面广的综合性执法工作需求不符,人员素质和办案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扎实开展农业法治建设。持续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治宣传,全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进村入户活动,培养农村法治带头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普法活动,推动宪法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融入百姓生活。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强化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将执法重心放在队伍锻造上,努力把学法、懂法、会用法这个基本要素掌握好,把会办案、善办案这个看家本领锻造好,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农业执法铁军。

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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