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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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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做到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务求实效,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健全组织机构,由分管法工委的副主任抓法治建设工作,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把法治建设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机关各委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宣传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二十大报告中新时代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大干部的法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是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宪法、相关法律法规是人大工作的遵循,学习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是人大的一项常规工作,人大机关多次组织学习宪法、特别是安排一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辅导学习了今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

强化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常委会、专门委员会议事制度,出台了《吉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宪法宣誓办法》,修订了《吉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提高了议事效率,进一步规范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和宪法宣誓活动,形成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运用多种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如通过依法监督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调研、备案审查等,同时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人大多次提出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审议意见;结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发放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相关的法治宣传等。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监督法》和上级人大工作要求,在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22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县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件,分别是《吉县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吉县临时救助办法》《吉县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吉县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明确了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体制、征收程序、征收方式、征收补偿标准等,旨在规范和指导全县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证公共利益项目顺利实施。《吉县临时救助办法》目的是为了解决临时救助部分政策一致性以及实施救助的合理性,最大限度保证临时救助的公平性,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急救难作用,有效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吉县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实施细则》针对在我县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规范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农村住房的规划管理。

经审查对《吉县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就适用范围、赔偿标准、等级划分、四至界限和赔偿项目等问题提出7条修改意见;《吉县临时救助办法》就该办法的救助类型中家庭救助和个人救助规定、救助对象和救助类型的逻辑关系及一些文字表述等问题提出了三条六点修改意见;《吉县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就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乡村建设风貌、宅基地申请程序及一些文字表述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交县政府制定机关予以修改完善,重新报备,经再次审查,三份备案件于法有据,符合有关政策要求,符合吉县实际,已全部登记备案。

四、严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

依法行使任免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行使人事权的一项重要举措。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先后提请任职的 “一府一委两院”干部 16名同志,认真组织了法律考试,考试成绩均已合格,任职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为新任干部依法履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积极推进依法监督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6次,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30次,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3项,下发审议意见书20件,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秉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努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先后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实事和重点项目建设、经济运行情况、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医疗保障、环境保护、农村公路管护、文化体育等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促进了全县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财经监督。重点围绕“十四五”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进行调研,强化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9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首次听取并审议了全县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同时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监督。三是推进法治建设开展监督司法工作。组织调研组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和“八五”普法规划情况、全县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县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县检察院醉驾类案件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调研的各项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并对“一府两院”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为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配合市人大开展了《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临汾市电动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等。通过执法检查,一方面切实解决了一批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制度性、顽固性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广大干部落实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自觉意识。

六、积极完成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求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求工作。如市人大转全国人大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意见。市人大转省人大征求《山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意见,我们认真学习,积极向各乡(镇)、县人大代表、县直各相关单位下发了征求意见通知,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对《山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中医药市场监管规定、有些中药价格、中医疗法收费标准、中医药知识普及宣传等内容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建议。市人大转省人大征求《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意见。市人大征求《临汾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意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了8条意见建议。市人大转省人大“征集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及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意见,我们认真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了两个立法项目,建议出台《山西省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赔偿补偿条例》《山西省对部分野生动物定期适量捕杀办法》。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县法治建设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持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落实工作责任,为全县法治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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