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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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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积极落实,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精神落地生根,我局主动作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凝心聚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提高站位,强化组织。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局党组书记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人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法治人社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把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并将法治宣传、学法用法目标纳入局属各股室、中心、执法队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及绩效考评之中,保证目标落实到位。二是压实责任,分解部署把依法行政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中心、执法队,做到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齐抓共管,合理推进。对县政府公布的各类执法及监督服务等事项认真进行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将职责分解到具体的办理机构和执法岗位,做到了职权清、程序严、标准明,严把受理、调查、程序、处罚裁量、依法执行“五关”,形成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

梳理人社局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全面查找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有效落实廉政防控措施。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把行政服务事项和行政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法治审查。

(三)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报备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委托手续,确保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一是保障程序公正。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依法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行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适当适度,避免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职责和权限,保证执法依据合法有效。三是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对执法依据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科学合理地进行细化、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完善适用规则。四是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使行政裁量细化标准切实运用到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依据适用正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证据材料的收集和采用合法、规范;五是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行政裁量权运用适当,符合细化、量化标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材料齐全。

(四)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和群众权益维护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依法办理信访案件,依法保障各类社会群体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民生权益。完善行政调解、信访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我局主动检查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用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116家,涉及劳动者达1274人;为430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921余万元;共接待线索155条、案件数79条、调解矛盾纠纷76条,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7件,在办案中突出“调解为主,裁决为辅”,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调解阶段,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我局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根治欠薪联合大接访活动的通知》(临农工治欠办函〔2022〕1号)文件精神于2022年度分别开展了2次联合大接访工作。分别在2022年1月17日至1月30日在吉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待窗口负责接待来访人员、2022年11月1日在吉县信访局接待大厅负责接待来访人员,负责接待的单位主要是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交通局等成员单位负责人。通过开展联合大接访行动有效的处理了来访群众的诉求,解决了来访群众遇到的问题,同时通过联合大接访,有效促进了根治欠薪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和取得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各项制度。科学规范行使权力。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我局实际,对劳动保障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和规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动决策公开透明。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挂牌上岗制、干部教育制、督查落实制、群众监督制等一系列制度,提高干部职工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依申请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人社政策信息,凡上级出台的人社法律法规规章、惠民政策、落实程序、工作动态等,全部通过网站、媒体向社会发布,将人社政策信息及时告之企业、社会。

(二)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执法要求。做好梳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行为的“三梳理”工作,对执法部门、执法岗位、执法人员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二是公示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执法行为应公示必公示。三是严格执法记录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从接收材料到受理、调查、做出行政决定全程都有文字记录,案件处理结束后都会整理装订案卷。四是保障科学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履行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022年,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发,均经过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把人社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今年共开展过五项执法检查,分别是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执法检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吉县2022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吉县整治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专项行动、联合根治欠薪各成员单位分别开展了吉县2022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2023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活动中采取人社系统年检、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等形式,对企业与职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持证上岗以及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和使用童工的情况进行检查,特别加大了社会保险的扩面清欠、缴核执法检查力度。二是劳动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吉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建筑从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等劳动保障制度,同时,与司法部门建立两法衔接机制,用较为完善的机制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劳资纠纷问题,维护和谐劳资关系。三是妥善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局作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2〕23号)文件要求,积极联络公安、发改、住建、交通等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形成根治欠薪的强大合力。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开展,解决农民工反映拖欠工资的合理诉求,我们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网络媒体、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维权电话7930213,及时受理投诉举报线索。坚持每月至少进入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严格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管理、实行总承包企业按月代发工资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现场设立维权公示牌、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等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完善内控管理。紧紧围绕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内控管理,切实树好廉政风险防控“风向标”,积极构建起了具有人社部门特色的风险防控体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有效堵塞管理漏洞,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排查廉政风险。根据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权力运行等情况,细化分解各项权力事项具体经办操作,逐一对照现有业务流程,认真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重点查找权力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产生权力行使的风险、查找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造成的制度机制风险,根据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三是自觉接受权力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情况。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主动应诉。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法治意识不强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事务庞杂,对依法办事、严格法定程序、崇尚法律权威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对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权利的理解有所偏颇,部分规范文件的制定程序性意识需要有所增强,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业务能力不足随着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虽然每年都会组织或者选派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但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对复杂,对相关执法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管和系统培训的力度,以适应新常态人社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普法形式单一行政执法普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局在落实执法普法责任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还存在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单一、方式不活、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有时仅满足于完成普法规定动作,没能将普法宣传教育与人社工作实际、工作职能融会贯通、统筹推进。

四、下一步措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和业务培训,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服务,进一步将人社权力和业务延伸基层和线上办理。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和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妥善化解人社行政争议。认真分析总结当前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发展趋势和重点难点,深刻查找存在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切实规范信访投诉、行政执法行为,稳妥处置各类人社领域行政争议。做好信访投诉、行政争议案件的统计分析,通过分析信访投诉、行政争议案件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同时,加大维权执法和争议调处力度,实施“维稳预防、源头治理、争议化解”联动处置,全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


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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