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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法院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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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守公正司法底线,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扛牢主体责任

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效果导向,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扛稳扛牢主体责任。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明责、考责、述责、评责、追责的闭环式责任体系。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3件,审结60件,审结率为95.2%。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等高发犯罪9件13人。依法惩处涉电信诈骗犯罪,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8件27人。全力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23件23人。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案件6件7人,其中2案2人被依法判处15年。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功能,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2件2人。

有效化解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77件,审结675件,审结率为99.7%。依法审结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物权纠纷等案件408件,规范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涉农案件12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乡村振兴。依法审结健康权、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侵权赔偿纠纷案件60件,全力保障民生福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依法审结婚姻、赡养、继承类家事纠纷案件158件,妥善处理家庭矛盾,全力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注重矛盾实质性化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513件,调撤率为61.66%。

强力攻执行难题,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受理执行案件531件,执结531件,执结率为100%,其中执行完毕及执行和解结案400件,执行到位金额3660.4万元。集中开展“农信社涉执类贷款清理”、“三晋执行利剑”、“冬日雷霆”等专项行动,累计出警1243人次。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实行全网络查控,实现可供执行财产“一网打尽”,累计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控案件531件,涉及被执行人647人,配合传统查控方式查封、冻结银行账户3086个。

(三)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提升诉讼服务效能院党组持续加快 “智慧法院”建设,以“互联网+”助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构建了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综合性智能化诉讼服务体系,建立网上诉讼服务综合平台,积极开展“电话咨询”“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视频调解”“远程开庭”等信息化诉讼服务,推动诉讼事项远程办理、跨域办理。以“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目标,将诉讼引导、跨域立案、网上缴费、在线调解、移动微法院、信访、自助查档、咨询解答等功能与诉前调解优化整合,努力为公众提供全天候、零距离的智能诉讼服务,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诉讼事务办理“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

畅通信访申诉渠道。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院长信箱”,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案件审结后及时判后答疑,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清楚,避免当事人“盲目信访”;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因案施策息诉罢访,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涉诉信访维稳任务。

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始终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和涉民生案件诉讼权益的有效实现,加强法律援助,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77人次,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制度温暖、司法关怀。增强法治宣传的力度和广度,采取集中宣传、随案宣传、下乡宣传等多种方式,解答群众法律困惑,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抓实“一网两微”新媒体建设,及时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推送普法宣传、法院动态、执行行动、法治热点等信息,让人民群众随时了解法院最新动态,获取最新司法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落实司法责任制还不够到位,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还不健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仍存在短板,员额法官流失严重,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三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四是司法便民服务举措还应更加精准高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上一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院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紧盯司法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水平。要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人员尊严。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实现司法活动全程公开、全程留痕,确保公开公正用好审判权和执行权。

二是密切关注职务犯罪的新态势、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判工作,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有效指导审判实践。积极开展涉专项资金犯罪案件专题调研,针对基层干部参与的套取各项国家补贴、专项资金案件中存在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定以及共同犯罪认定问题,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沟通与协调,统一法律适用,确保审判效果。坚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媒体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督办制度。

三是自觉接受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科学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提升法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力度,确保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四、2023年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政治建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院工作,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持续推进“融合式”党建,强化党组顶层规划,党支部、党小组推动落实,党员示范引领的四级网络体系,思想建设与工作质效结合,党建主题与审判难题贯穿,实现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互促进、共提升。 

二是聚焦主业主责。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司法活动,巩固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更多获得感。保持执行力度只增不减、核心指标只升不降,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

三是勇于改革创新。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完善院庭长管理、随案评查、风险防控等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促进纠纷及时便捷有效解决。落实审判绩效考核、通报制度,把案件质量管理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开展庭审观摩、评比活动,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期间在线诉讼成果,让更多诉讼事项在网上办理,让群众参与诉讼更加便捷。

四是主动服务大局。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民商事审判、执行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质效。找准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系统推出服务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举措,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三农”案件,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助力特色产业壮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服务乡村振兴发展。

五是全面从严治院。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法官权益保障,激励担当实干。坚持制度治院、依规治院,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加强对纪律作风的实时监控和督查。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审判权在监督下规范运行。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内部监督,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

吉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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