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法治政府建设 >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吉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3-10
【字体:

2022年,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全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强化法治思维,主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我县法治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院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具体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

严格责任落实,从严从实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吉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要求。我院对照《纲要》、《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制定了相关计划,并通过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的方式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2022年干警学习培训计划,将宪法和法律列为干警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并长期坚持。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青峰先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为主题,为全体干部作集中辅导,其他党组成员也都深入各党支部开展宣讲,持续推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2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检察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院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并纳入年度计划,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督促领导班子和干警依法办事。通过专题会议、工作例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面提高全体干警法治素养。健全我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深化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3健全对检察权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强化管党治检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均采取班子会或班子扩大会研究决定的方式,并按要求及时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召开新任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吴青峰检察长向新任职同志提出希望和要求。先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开展专项警示教育8次,通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服务发展大局,筑牢法治建设基础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吉县、法治吉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打早打小,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对2022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回头看”,加强对涉案财产审查甄别,依法提出没收财产或罚金建议,确保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件31人,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22人,不批准逮捕10人(含上期受理未结1件1人)。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审查起诉85件129人,经依法审查,提起公诉90人,不起诉37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改变管辖1案3人,退回补充侦查2案3人,2件5人正在办理中(上述数据含上期受理未结8件12人)。已办结的审查起诉案件中,12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7.6%,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均为100%。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组织宣传活动3次,参与活动30余人,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以依法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件2人。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两法”,推行“检、校、家”共建,创新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宣传模式,联合县教科局、县妇联,先后成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努力营造全方位、多条线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扎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通过线上加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开展法治画廊、普法小课堂宣传视频等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开展送法进校园15次,印发防范校园欺凌等普法宣传读本3000余本,覆盖约5万余人;落实未成年被害人特殊制度,利用一站式办案场所对八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了心理疏导、法定代理人到场和帮教工作,对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法定代理人到场、社会调查和帮教工作,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通过走访学校、实地查访宾馆、烟酒店、KTV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溯源治理工作,制发检察建议4份。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能动履职呵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作为,主动与县工商联制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意见,建立院领导定点联系企业制定,设立“驻县工商局检察联络室”,树立效果引导监督理念和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相统一的理念,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好的检察产品。目前,正就“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这一全新领域进行探索实践,已拟定相关实施方案,与吉县职能部门开展充分合作,争取更多支持,助力措施有序推进,为积极回应企业法治营商诉求、护航县域经济发展再添新举措。

全力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用心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院领导带班接访45日(次),接待群众来访7人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将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救助10人,发放救助金9.5万元。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八周年等重要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国家安全教育法规,科普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和反邪教知识。全力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主动作为,密切协同,为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6月15日,在西关广场开展了“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活动,以期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集资犯罪的发生。

全力推进公开听证。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使公众充分了解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全过程。听证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审查核实案件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进行释法说理,依法行使检察权,传递“看得见”的检察温度,有效进行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2022年,共组织召开公开听证27次,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升法治建设实效

精准刑事检察监督。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诉讼程序中的监督职责,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全面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以监督方式和领域为延伸,深入了解县域民生热点问题,健全完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程序,确保刑事诉讼监督准确到位。共立案监督8件8人,公安机关已立案8件8人;撤案监督6件6人,公安机关撤案6件6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人,追诉漏罪1人、追诉漏犯2人,对法定刑为三年以下的在办案件全部依职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依法变更强制措施3件3人。针对法院交付执行不当案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针对财产刑执行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针对司法局社区矫正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3份。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坚持多措并举,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质效。重视案件机制建设,使需要监督的案件都进入检察监督程序中来;完善工作机制,汇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量。邀请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生态环境局等5家县直部门的10名业务骨干被聘为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提升执法司法协作水平和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民事多元化监督格局,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权益保障、纠纷解决方面有更多获得感。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23件,其中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法院全部采纳并整改;办理民事执行违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法院全部采纳并整改;针对法院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1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5件,其中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案件10件,帮助14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30900元,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果农追讨苹果款案件1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积极摸排线索,调查取证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4件,立案54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10件,发出磋商函43件,1件正在办理。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1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安全生产领域24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53件,个人信息保护1件,其他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1件终结审查,2件起诉,法院全部支持诉讼请求。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和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通过磋商、听证、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手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餐饮具卫生、路旁彩灯低垂、道路钉子阵,部分道路污水窨井盖缺失损坏,且周围未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对照新时期法治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我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业务短板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大检查”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检察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靶向发力。找准服务切入点,积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产品。全面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深入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监督“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

三是把普法宣传寓于检察监督实践中,创新普法方式,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构建多元宣传格局,让公众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内涵,熟悉国家法律,提升宣传效果,深挖各类案例,通过制作印发插图本的宣传画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平安吉县建设,为打造美丽吉县、幸福家园贡献检察力量。

吉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5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2802001004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