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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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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宪法宣誓和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考试等制度,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2023年以来,县政府党组集中学法5次,深入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条例,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3次、新入职公务员法治培训1次。

二是压实压紧法治建设责任。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抓手,印发了《2023年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专题部署、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重点环节集中协调、重要任务分头督办。2023年以来,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研究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动态调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抓实抓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吉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重点任务,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县政府领导主要参加2023年宪法宣传周暨“普法轻骑兵 宪法伴我行”活动启动仪式,向广大群众讲解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宪法意识,增强群众的宪法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和良好的法治环境。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宪法宣传周及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等大型集中普法宣传活动12次,入企宣传11次,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3部,广泛深入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家安全法》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进一步增强群众通过法治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

二、以履职尽责为根本,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截至目前,县直各监管部门共报送监管业务数据17049条,其中:监管行为数据16752条、“双随机、一公开”数据35条、监管对象数据182条、执法人员数据80条。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我县两家律师事务所,4名执业律师成立法律服务团队,定期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截至目前,法律服务团队已先后进入吉县峰源酒庄、吉县云安批发部、吉县宏达家电城、吉县兴源牧业有限公司、吉县红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开展了“法治体检”专项活动11次。在体检过程中,律师为峰源酒庄存在的债务纠纷、红林果业仓储合同不健全、临时工未购买保险等问题从法律角度给出了专业的意见建议,得到企业主的好评。

三是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加大“个转企”工作力度,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提振经营信心,激发个体工商户活力;推行“个转企”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服务流程;常态化推动各乡镇梳理排查有发展潜力的个体种植户、养殖户,鼓励“个转企”,截至目前,全县“个转企”完成122户,全年新增企业占比30.71%;千人拥有企业同比增速31.82%;新增涉税主体占比62.99%。

三、以民主科学为核心,切实提升依法决策法治化水平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吉县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积极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2023年以来,审查合同6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本年度重大决策事项6项。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74号令),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截至目前,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政府文件13件。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02—2018年全县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核,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已过5年有效期),此外,开展了涉及产权保护、黄河流域保护、营商环境、行政复议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保障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凡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都依法受理。县政府对涉法涉诉案件都进行逐案分析,梳理研究,确保每起案件都能得到及时、依法、妥善处理。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全部办结。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起,全部胜诉,二审行政应诉案件2起,正在审理中。

四、以科学民主为根本,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治化,按程序公布了吉县第四批2个行政执法主体,并动态调整了吉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此外,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18〕69号)“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要求,清理了9个事业单位性质的行政执法主体,并在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专栏予以公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主体。

二是提升执法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新申领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换证审核和清理工作,今年以来,新申领发放证件33人,换发证件4张,清理执法证件10张。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全县33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中组部、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1次,“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12次,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1月份,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十大执法领域”执法案卷127册,并针对存在问题,逐部门逐卷进行反馈;7月至8月,对案卷评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从严从实推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10月份,开展了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以依法化解为导向,助力基层治理实现新跨越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电信网络诈骗、涉毒、盗窃等案件,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除恶务尽,保持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全年共接警15949起,刑事立案199起,移送审查起诉62起106人,受理行政案件263起。

二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1次,参与调解各类纠纷案件293起,调解成功291起,调解率99.3%。

三是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截至目前,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共计接待免费法律咨询205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8件。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36件。开展公证便民活动,共受理办证67件。

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省、市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目前法制审核人员较少;法治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普法宣传针对性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凝聚强大合力,增强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人员招录和调配,择优选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的在职人员优先调整到法制审核岗位,指导推动有关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切实满足法制审核需求,确保法制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聚焦关键重点,推进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落实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推广“包容免罚”模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资格管理,通过培训会议、现场指导、专题培训和网络培训等方式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实效。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针对矛盾纠纷突出、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案件易发区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为建设“信用、活力、数智、创新、健康”的美丽吉县、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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