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吉林发〔2025〕9号
吉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吉县林业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相关股室:
《吉县林业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已经局党组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股室职能,认真遵照执行。
吉县林业局
2025年9月8日
吉县林业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按照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及重点,特制定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监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全面强化林业资源保护与生态安全保障,推动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生态吉县、美丽吉县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
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确保所有检查事项无遗漏、无死角。建立标准化检查流程,实现检查记录、整改通知、验收报告全流程闭环管理。构建林业生态安全预警机制,重点区域实现动态监测、精准防控。建立跨部门协作、跨区域联动、跨层级统筹的监管模式,构建林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
四、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涉及森林防火安全的企业。
五、检查内容
(一)对林地保护的监督检查
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
(二)对森林采伐的监督检查
对采伐作业质量组织检查验收,监督检查是否存在无证采伐和盗伐滥伐。
(三)对林地、草地占地审批的行政检查
对林地、草地占地审批申报资料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占地审批符合林地、草地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现场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和超占的情况。
(四)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不符合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物品。
(五)对森林草原防火的监督检查
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森林火灾隐患,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
(六)对林草种苗生产经营的行政检查
监督检查林草种苗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是否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是否真实。
(七)对自然保护地的行政检查
对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山西管头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蔡家川省级森林公园的森林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违建或其他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行为。
(八)对林草部门管理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行政检查
检查是否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否存在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否涉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猎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工具、设备或者财物。
六、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25年1月至12月,其中,1月至6月底、10月至12月底重点检查防火有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点”责任制,确保检查任务到岗到人。
严格执法程序,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树立林业部门良好形象。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以案说法、普法宣传等形式,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注重整改实效,建立问题台账,实施从检查到整改的闭环管理模式,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吉县林业局
2025年9月8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单位: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18009906号 网站标识码:1410280001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