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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能源企业的监管,提升企业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能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证能源领域安全生产。
二、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规定及文件要求进行能源领域行政检查。
三、检查对象
全县能源领域企业。
四、检查方式
执法计划以专项检查方式实施,由能源股依据法定职责针对重点企业、重点工作或特定时期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相关检查。并适时组织日常巡查,对监管区域内的能源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实施行政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并经局分管相关业务工作的负责人批准。
(二)规范涉企执法程序。按照《全省能源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标准和程序,对拟作出的处罚结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凡不属于能源局职能范围的,要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规范涉企工作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山西省能源领域重点工作督导检查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尽量减少检查陪同人员,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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