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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5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检查计划》的通知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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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交字〔2025〕46号


吉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5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2025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已经班子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5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31日         

(此文公开发布) 

        

2025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效能, 引导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营造“公平、有序、和谐、安定”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晋政办发〔2025〕9号)以及《临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临汾市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临交安监字〔2025〕8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25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全面覆盖、突出重点、量为支撑、质为核心 ”为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公平有序、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交通力量。

二、检查对象

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者、经营人;道路运输车辆运营行为;水路运输经营行为;公路路产路权保护;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

三、检查方式

依据法定职责和执法程序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大力推 进精准检查、联合检查、智慧监管等,采取“双随机、一公开 ”、 综合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四、检查频次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分类评定结果,对A类企业实行重点盯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未落实整改措施不得生产作业;对B类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C类企业实行日常监管,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D类企业实行服务指导,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其余涉路、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全面执行执法检查计划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创新执法手段,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切实把贯彻执行执法计划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加强宣传。要依法开展行政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切实转变行政执法人员“卸责式检查”的错误观念,创新涉企行政检查监督方式,推广“监督+服务 ”模式,实现常态化监督。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参与度与认同感。

(三)明确计划、动态调整。严格行政检查频次、程序,杜绝随意检查,按照检查计划实施行政检查。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明显超过合理频次的,需及时报送调整需求进行动态调整。执法计划执行期间,遇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或入企检查频次调整要求,不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附件:2025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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