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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吉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日期: 2024-04-23来源: 吉县人民政府

吉政办函20244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吉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全面、真实反映吉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加强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统计工作机制,推进全县统计工作健康发展,为县委、县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决定建立吉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 联席会议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统计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统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教育科技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乡镇等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同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事项。

第二条 联席会议在县政府领导下,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和预警预测;研究制定统计调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向县政府提出统计分析和工作建议;协调解决部门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并推动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统计相关工作。

第三条 成员单位由与国民经济核算相关、共享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要指标考核和统计监测评价任务的有关单位、部门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综合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指导和管理部门统计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联系成员单位、收集整理成员单位统计数据等工作,负责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对各成员单位在履行统计职责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协调解决,重点关注全县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县发展和改革局:关注地区生产总值,牵头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梳理、清查、备案工作,协调项目单位申报入库、项目进展情况通报,配合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的统计监测工作,配合县统计局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协助做好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配合县统计局做好规上工业增加值、限额以上零售额统计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业与畜牧业生产情况的分析研判;负责提供农业与畜牧业生产的相关政策,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提供全县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中介企业名录,提供房地产、建筑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相关统计资料,重点关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待售面积等重要指标,负责建筑业企业等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协助做好房地产和建筑业季度催报工作及“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提供企业、个体经营户等基本单位名录的登记、变更和注销资料,提供工商登记企业个数、注册资金、从业人员等统计资料,配合做好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负责提供缴税单位税务登记变动、税收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配合做好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重点关注各行业增值税及发展速度。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城镇低保标准和人数、社会福利业、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统计资料,提供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基本单位名录的登记、变更和注销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资料,协助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劳务输出情况,农民工组织培训情况及中介机构数量、外出打工情况,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城镇登记失业率,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离退休人员离退金发放情况等统计资料。

县委编办:负责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名录的登记、变更和注销等统计资料。

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提供教育资源、科技事业、文化产业、服务业等统计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负责督促本系统学校每月及时上报资产负债和收支情况统计资料。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协助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规下工业企业运行监测、鼓励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协助做好“小升规”企业入库申报等工作。

各乡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的各项普查、调查,及农业统计报表工作,履行综合统计职能,指导村(社区)统计工作。

第四条 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一)研究统计工作重大政策,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二)定期综合分析全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研判经济运行总体形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短板,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交全县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三)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通报全县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县经济运行形势,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各成员单位交换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和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各成员单位主动向联席会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支持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和程序: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前三个工作日报总召集人或召集人确定,必要时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适时召开。研究协调重大事项时,全体成员单位参加;研究单项工作时,可根据议题确定参会范围。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预备会议通知,参会单位应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总召集人书面请假并指定其他人员参会。

(四)成员单位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的议题,应在联席会议召开前三日将相关资料送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提交会议研究讨论。

(五)联席会议结束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应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吉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吉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庞大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刘晓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浩民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杨  超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冯 婷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静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白芸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雪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康爱红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晋科  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副局长

          贾晓凤  县民政局副局长

          贾培荣  县委编办副主任

              陈金龙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陈世峰  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

          刘晓东  吉昌镇人大主席

          程敏彧  屯里镇副镇长

          冯悦海  壶口镇副镇长

          张腊梅  车城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强彩章  中垛乡副乡长

          贺勤娣  柏山寺乡副乡长

          王 卓  文城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附件: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吉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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