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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北光人祖庙等4处县级文物保护 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日期: 2025-03-11来源: 吉县人民政府

政发〔20255


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北光人祖庙等4处县级文物保护

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现将临汾市文物局与市规划中心联合评审通过的北光人祖庙等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担起文物保护职责,全面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推动宝贵文物世代传承、焕发光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吉县北光人祖庙等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doc

2.关于文保单位保护范围的说明.doc


吉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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